海南省农业科学院6栋住宅楼D级危房整体拆除清运项目公开遴选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28在网上发布:海南省农业科学院6栋住宅楼D级危房整体拆除清运项目公开遴选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查看详细信息请 注 册 或 登 录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海南省农业科学院6栋住宅楼D级危房整体拆除清运。
    (二)项目(略) (三)工程内容:海南省农业科学院6栋住宅楼D级危房整体拆除,6栋住宅楼为一栋三层砌体结构建筑,建成于1978年5月,总建筑面积761㎡。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危房拆除全流程手续办理、整体拆除施工、拆除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保护措施、建筑物拆除后分拣可回收的钢筋电线等各类废旧物资处置、建筑垃圾场内清理及场外清运、场地平整至原自然地坪等全部工作。
    (略)。
    说明:拆除施工费和施工综合费均不得高于控制价、报废资产残值收入不得低于控制价,施工综合费计算得出,计算公式为:
    施工综合费=拆除施工费-报废资产残值收入。
    三项报价均须满足以上说明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报价,直接取消参选及入围资格。
    (五)计划工期:20日历天。
    (六)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拆除施工费由海南省直属机关资产管理中心全额支付给中标拆除施工单位;报废资产残值收入由中标拆除施工单位上缴到海南省直属机关资产管理中心指定账户。
    二、中选原则
    1.若报名单位超过7家,以随机抽签的形式确定7家候选单位进行资格审核,若资格审核合格的不足7家,从未抽中的报名单位中继续随机抽签递补,直至审核合格单位数量达到7家。若最终资格审核合格单位不足7家,但达到3家及以上,即可进入报价及后续环节;未达到3家则按流标处理。
    2.评标办法采用最低价中标法,以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施工综合费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
    3.若多家投标人施工综合费报价一致,择优确定报废资产残值收入报价更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单位;
    4.若出现拆除施工费、报废资产残值收入两项报价全部一致的并列情形,采取现场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最终中标单位。
    三、资质要求
    1.在市场监管部门合法登记的独立企业法人,或法人驻琼正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建筑物拆除等相关业务(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须配备项目经理1名、施工员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安全员)1名。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颁发的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安全员)须具备岗位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职业培训合格证(注:已取消安全员岗位证的地区可以用安全考核C证替代安全员岗位证)。(提供以上人员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5.具备同类危房、公共建筑等拆除相关施工业绩(提供至少1份2023年1月1日至今对应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以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如中选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上述违法失信情形的,立即取消其中选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无条件解除合同)。
    四、报名时间及材料
    (一)报名时间
    请于2026年10月10日上午9:00前到海口(略) <!--[if !supportLists]-->(二)<!--[endif]-->报名材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验证);第三项“资质要求”中明确要求的相关资料;报价函;工程量清单。所有材料密封装袋、加盖单位公章。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6年10月10日上午9:10在海口(略) 六、结果公示
    遴选结果将(略)站进行公示。
    七、其他事项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遴选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有效期内,实名书面反馈至本中心,非实名或证明材料不全不予受理。((略)  
    附件 :(略)           (略)  
     
                       海南省直属机关资产管理中心
                                                                                                                                                         2026年9月28日

    咨询热线:400-601-4000 | 客服热线:400-601-4000 转 8000 | 销售热线:400-601-4000 转 8001

    导航网Group | 星河经纬(北京)资讯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备案编号 11010802023282 京ICP证 020180 号

    本站法律顾问:北京市汉达律师事务所  林光明律师

    北京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大学南路大华天坛大厦六层

    版权所有 2002-2026 导航网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1124611


    • 导航网APP

    •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