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简介
1.租赁标的基本情况、挂牌价及交易保证金:
序号 |
租赁标的 |
计租面积(m2) |
(略)/月) |
交易保证金 |
标的1 |
北引左干渠管理房一楼1# |
62 |
2790 |
8300 |
标的2 |
北引左干渠管理房一楼2# |
62 |
2790 |
8300 |
标的3 |
北引左干渠管理房一楼3#、4# |
124 |
5580 |
16600 |
标的4 |
北引左干渠管理房一楼5#、6#、7# |
186 |
8370 |
24900 |
标的5 |
北引左干渠管理房一楼8#、9#、10# |
186 |
8370 |
24900 |
标的6 |
北引左干渠管理房一楼12#、13# |
124 |
5580 |
16600 |
标的7 |
北引左干渠管理房一楼14#、15# |
124 |
5580 |
16600 |
标的8 |
北引左干渠管理房一楼16#、17# |
124 |
5580 |
16600 |
标的9 |
北引左干渠管理房一楼18#、19# |
124 |
5580 |
16600 |
标的10 |
北引左干渠管理房一楼21# |
31 |
1395 |
4100 |
标的11 |
北引左干渠管理房一楼30#、31# |
124 |
5580 |
16600 |
标的12 |
北引左干渠管理房二楼平层B区 |
546.6 |
4919.4 |
14700 |
标的13 |
北引左干渠管理房二楼平层C区 |
655.92 |
5903.28 |
17700 |
标的14 |
北引左干渠管理房二楼平层D区 |
983.88 |
8854.92 |
26500 |
标的15 |
北引左干渠管理房三楼房间 |
380.64 |
3083.19 |
9200 |
注:以上租赁标的分别招租。同一竞租人(略)竞租多个标的的,需针对每一个标的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
租赁标的(略)
租赁标的以现状分别出租,实际状况以看样为准。若实测面积不足,租金不予调整。
2.租赁用途:商业综合体或办公,承租方须遵守国家和属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规定。
3.租赁期限:5年。(自免租期后起算,具体承租起止日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免租期:1个月(自出租方按租赁合同约定将租赁标的移交承租方使用之日起算)。
5.履约保证金及其支付方式: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前 5 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1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合同期内,若承租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出租方在合同期满后 30 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该租赁标的期满,承租方应如期交还。
6.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每 12个月 为结算周期,先付后用,并以转账方式支付。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首个结算周期租金,此后应在每个结算周期结束前支付下个结算周期租金。
7.租金及租金递增方式:首个租赁年度月租金(含税)为公开竞价确定的成交价。租金逐年不递增。
8.看样(略)
特别提示:
1.租赁标的无产权证情况已在公告中告知,竞租方参与竞租前要认真阅读,知晓情况并同意按产权现状参与。
2.竞得租赁标的承租权后的承租方,不得以租赁标的无产权证为由,拒签成交材料、租赁合同等文件,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支付交易服务费、履行租赁合同等。 |
资产包资产数量
——
|
标的简介
1.租赁标的基本情况、挂牌价及交易保证金:
序号 |
租赁标的 |
计租面积(m2) |
(略)/月) |
(略)) |
标的6 |
北引左干渠管理房一楼12#、13# |
124 |
5580 |
16600 |
注:租赁标的(略)
租赁标的以现状分别出租,实际状况以看样为准。若实测面积不足,租金不予调整。
2.租赁用途:商业综合体或办公,承租方须遵守国家和属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规定。
3.租赁期限:5年。(自免租期后起算,具体承租起止日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免租期:1个月(自出租方按租赁合同约定将租赁标的移交承租方使用之日起算)。
5.履约保证金及其支付方式: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前 5 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1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合同期内,若承租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出租方在合同期满后 30 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该租赁标的期满,承租方应如期交还。
6.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每 12个月 为结算周期,先付后用,并以转账方式支付。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首个结算周期租金,此后应在每个结算周期结束前支付下个结算周期租金。
7.租金及租金递增方式:首个租赁年度月租金(含税)为公开竞价确定的成交价。租金逐年不递增。
8.看样(略)
特别提示:
1.租赁标的无产权证情况已在公告中告知,竞租方参与竞租前要认真阅读,知晓情况并同意按产权现状参与。
2.竞得租赁标的承租权后的承租方,不得以租赁标的无产权证为由,拒签成交材料、租赁合同等文件,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支付交易服务费、履行租赁合同等。 |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
标的资产数量
——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略) |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略)10498E |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略)
|
所在地区
福建 福州市
鼓楼区
|
住所/注册地址
福州(略)
|
(略))
460,000 万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梅长河 |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
经营规模
小型
|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略)10498E
|
批准单位名称
(略)
|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5〕25号
|
批准日期
2025-12-26
|
批准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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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略)/月
|
价格说明
挂牌价为租赁标的首年月租金底价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
|
租金支付方式
分期
|
租赁期限
5年。(自免租期后起算,具体承租起止日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必须自行负责解决在装修和使用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手续和相关事宜(包括工商、税务登记、卫生、安全、环保、城市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等),并承担全部费用。
2.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通讯费、电视收视费、卫生保洁费,以及消防、环保器材等经营管理的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承租后应配套相应的消防设施及管理人员,现有已配套的消防设备(施)不足以满足消防要求的由承租方按相关规定配套投入,其费用及租赁期的维养均由承租方承担。
3.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可以根据需要,(略)等)不计残值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恶意损坏和拆除。
4.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需签订《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
5.租赁期内,因政府征收征用、拆迁等原因或出租方需要或出租方上级主管部门另有他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但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并按实际租期收取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
6.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租赁该房屋仅作为经营使用,房屋内不允许人员住宿。
7.承租方须遵守国家和属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规定,承租该房屋仅作为商业经营(或办公)使用,承租方不得擅自、任意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
8.承租方应承诺租赁房屋的使用需符合有关安全、环保要求,承租方不得使用租赁房屋从事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不得用于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从事的行业。
9.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拆改、扩建或添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等。
10消防梯道、配电房、消防控制室等不得改变用途和减小使用面积。
11.其他交易条件以本项目完整公告、竞价文件及其《房屋租赁合同》等全部附件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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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相应租赁标的所有(或仅有一名)资格审核合格的意向承租方参加网络竞价,但均不报(应)价,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将按照本项目完整公告的规定进行处置。 |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略)(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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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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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材料
自然人报名材料
文件名称
操作
意向方联系方式确认书(原件)
(必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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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预览 |
企业或其他机构报名材料
文件名称
操作
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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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预览 |
意向方联系方式确认书(原件)
(必传)
|
下载
预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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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首次网络竞价开始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上午9时,网络竞价分为限时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本次标的限时报价期为2026年1月29日上午9:00-11:00时,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上午11:00时,标的延时报价周期时间为90秒钟。
2.出租方和交易中心对租赁标的品质和状况不作担保,租赁标的品质和状况以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当(略)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认可本次交易方式,即表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的全部内容及要求,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瑕疵、缺陷和投资风险等),接受本项目公告提出的招租要求,自愿承担由于对交易标的质量和现状等了解不细或对潜在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不可撤销地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任何索赔的权利。
3.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愿以不低于本项目的挂牌价竞租,并愿意通过本项目公告确定的竞价方式进行报价确定承租方, 意向承租方必须充分了解并审慎评估自身对报价的承受能力,谨慎进行报价,一旦报价即为不可撤销的报价。
4.交易过程中出租方、交易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向意向承租方、承租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询、标的情况的描述、说明等仅作为参考,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应自行把握交易风险,审慎决策。
5.交易中心不对交易标的瑕疵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承担任何担保责任。若在看样期至租赁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交易中心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解释,不承担任何责任。
6.资格审核:交易中心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交易保证金和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完整性和规范性审核,经审核确认合格的意向承租方才有资格参与竞价。意向承租方须对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承租方,交易中心无需作出解释或说明,通过资格审核合格的意向承租方方可参与竞价。
(略)或其整数倍)进行报价,竞价系统以“网络竞价(正向多次)、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承租方。
8.网络竞价分为限时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为报名截止日下一个工作日9时-11时,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报名截止日下一个工作日11时,延时报价周期时间为90秒。(为便于同一竞租人报名竞租多个标的的,两个标的之间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隔10分钟)
9.报价结果通知:竞价结束后,系统将自动弹出竞价结果提示,交易系统确认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承租方成为系统中载明的本竞租项目的成交方,即视为竞价成交。如果意向承租方报价成交,系统会有短信通知,同时系统自动将《竞价结果通知单》发送到意向承租方注册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可在“我的订单”里查询成交信息。
10.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日期以交易中心官网
11.成交确认书签署:承租方须在竞价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
12.合同签订: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略)
|
保证金说明
——
|
交纳截止时间
2026-10-10 17:00:00
|
交纳注意事项
1.交易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电子汇款的方式将交易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开户�(略)
2.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在“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3.特别提示:办理交易保证金转账或存入时,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上的付款人(转出方)名称必须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略)工作后自动生成,意向承租方在汇款时务必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意向承租方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略) |
开户行(略)福建省分行 |
账号
35(略)(略) |
保证金处置方式
1.租赁标的竞价成交后,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应支付给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在交易中心收到出租方和承租方有效签署的《出租资产移交确认单及交易保证金处置的函》和《房屋租赁合同》(原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2.未成为承租方的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中心在租赁标的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全额无息退还。
3.若非出租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发生下列任何情况之一时,交易中心将取消其竞租或承租方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该笔交易保证金扣除应支付给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归出租方所有,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任何情况之一及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实施的任何行为给交易中心、出租方造成损失或造成交易中心、出租方被第三人索赔或主张任何权利的,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应无条件全额赔偿或补偿交易中心、出租方的损失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赔偿费、罚款(金)、诉讼(仲裁)案件受理费、诉讼(仲裁)代理费及为此支出的其它合理费用】:
(1)相应租赁标的的所有(或仅有一名)资格审核合格的意向承租方参加竞价但均不报(应)价;
(2)意向承租方出于限制竞争的目的而与其他意向承租方协商、合谋或以其他方式而形成报价的;
(3)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方或任何相关人员有施加影响或行贿,或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等行为,影响本项目公正性的;
(4)不论是在竞价前还是竞价后,发现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中有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或存在与本次交易活动要求有严重不符的重大事实;
(5)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承租、公开交易活动过程中做出承诺的;
(6)已完成报名手续(即(略)材料或交易保证金的;
(7)本项目成交后,承租方未按要求签署本项目《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的;
(8)承租方未按要求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
(9)承租方未按照要求支付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的;
(10)本项目公告及其附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4、交易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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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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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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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5个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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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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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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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须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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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略)(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所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尊敬的意向投资人:您通过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微信小程序”及“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