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信息
(略)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标的基本情况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略)(以下简称“广西交易所集团”)查阅。
资产招租清单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参考面积(㎡) |
物业费 (略)/月) |
挂牌价格 (略)/月) |
(略)) |
租期(年) |
合同到期日/现状 |
招租经营用途 |
1 |
明秀东路188号振宁翠峰20号楼20-2号商铺 |
52.24 |
67.9 |
784.00 |
1,000.00 |
1-3 |
空置 |
严禁明火类生产、加工项目及餐饮 |
2 |
明秀东路188号振宁翠峰15号楼15-18号商铺 |
39.17 |
155.9 |
650.00 |
1,000.00 |
1-3 |
空置 |
严禁明火类生产、加工项目及餐饮 |
3 |
(略)304号房 |
30 |
|
300.00 |
1,000.00 |
1-3 |
空置 |
居住 |
4 |
南宁市邕宾路9号矿务局砖厂办公楼、周边场地 |
1117.04 |
|
4,965.00 |
5,000.00 |
1-9 |
空置 |
严禁明火类生产、加工项目及餐饮 |
5 |
衡阳东路49号2号铺面 |
30.8 |
18 |
2,844.00 |
3,000.00 |
1-3 |
空置 |
严禁明火类生产、加工项目及餐饮 |
6 |
兴宁区望州南路233号12栋105号房 |
16 |
3 |
380.00 |
1,000.00 |
1-3 |
空置 |
居住 |
7 |
衡阳西路40号4栋401 |
31.02 |
|
430.00 |
1,000.00 |
1-3 |
空置 |
居住 |
备注及其他情况说明:
1、竞租人所交纳的竞租标的保证金与竞租标的相对应,报名时必须明确填写意向标的序号。
2、以上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3、签约时间以签约通知为准。
4、查看标的联系方式:明秀东路、秀灵路(广发片区):张先生 (略);邕武路、衡阳东路(南棉片区):黄女士 (略);望洲南路(金牛片区):陈先生 (略);衡阳西路(南机片区):梁先生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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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序号 |
标的名称 |
参考面积(㎡) |
物业费 (略)/月) |
挂牌价格 (略)/月) |
(略)) |
租期(年) |
合同到期日/现状 |
招租经营用途 |
2 |
明秀东路188号振宁翠峰15号楼15-18号商铺 |
39.17 |
155.9 |
650.00 |
1,000.00 |
1-3 |
空置 |
严禁明火类生产、加工项目及餐饮 |
|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
资产处置方简况
资产处置方基本情况
资产处置方名称(略) |
资产处置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略)96037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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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
(略)/月
|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
|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略)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广西交易所集团按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的约定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3、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第一年首期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以及其他费用。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
其他类型保证金处置方式
住宅:签订租赁合同时一次性交纳住房保证金,住房保证金收取标准相当于合同三个月租金的数额。
非住宅: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相当于合同租赁期最后一年月租金标准三倍的数额。
如果发生以下三种情况,所交住房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按承租方违约处理,出租方有权不予退回承租方所交住房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
(1)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不配合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的;
(2)合同签订后,场地移交前,因承租方单方面原因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的;
(3)合同到期后,清退场地时因拆除设施设备造成资产被严重损坏、污染的,或资产内残留大量杂物、垃圾未清理的。 |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竞租人为从事相关行业的合法存在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租人(竞租人为企业的则需企业法人提供)需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承诺在过去2年内无不良履约记录;
3.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报名;
4.竞租人没有被纳入出租方或竞租平台的黑名单。
5.(略)者竞租资格;成交人签署租赁合同后,出租方发现成交人资料造假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并按租赁合同的约定,追究其其他违约责任。
6.报名资格有效性确认。报名者需自行前往标的考察,并(略)方为有效。 |
报名提交材料
一、企业或其他组织: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广西交易所集团提供范本);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3.其他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负责人身份证明;
4.资产状况确认书(由出租方出具);
5.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承诺提交的材料具有真实性,在过去2年内无不良履约记录(承诺书);
7.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广西交易所集团提供范本);
2.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
3.营业执照及负责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
4.资产状况确认书(由出租方出具);
5.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承诺提交的材料具有真实性,在过去2年内无不良履约记录(承诺书);
7.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1、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资产状况确认书、承诺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加按手印(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的复印件。
2、竞租人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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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材料
自然人报名材料
文件名称
操作
承诺书
(必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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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必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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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预览 |
企业或其他机构报名材料
文件名称
操作
承诺书
(必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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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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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必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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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预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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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资产出租合同期限3年内(含3年),租金不递增;出租合同期限超过3年的,租金前三年不递增,第四年起逐年递增3%,以此类推。
2、租赁期限:1-9年(具体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3、租金及缴纳方式:租金按月结算,承租方应于每月20日前结清当月租金;
(略))计收;若水电月度实际使用量连续两个月超过预交的水电费押金,承租方需根据日常实际使用均量追加水电费押金。
5、水电费:出租方每月定期抄录承租方实际水电使用量,并核定计收(含损耗分摊数)。
6、装修押金: (略)。承租方无违约行为的,出租方按票据原件将保证金全额(不计息)退还。 (略)。承租方无违约行为的,出租方按票据原件将保证金全额(不计息)退还。
7、租金缴付其他相关事项:
(1)若租赁期内因承租方原因违约提前退租终止合同,承租方应补缴装修免租期期间相应的租金,应补缴装修免租期租金计算公式如下:应补缴装修免租期租金=首年月租金标准×免租月份数×(未履行租期月数/总租期月数)
(2)租赁期内无论何种情况下应缴租金数额出现小数的,出租方均以“四舍五入”的规则取整数进行收缴;
(3)成交人必须在领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完成签订租赁合同手续并缴纳足额租赁合同相关费用,超过本条约定时长出租方有权视为成交人违约;
(4)住宅:承租方逾期支付应缴租金的,每逾期一天,以所拖欠租金为基数按万分之四计算支付违约金。出现此种情形的,出租方有权继续追缴承租方拖欠的租金及违约金,并不予退回保证金。
非住宅:承租方逾期支付应缴租金的,每逾期一天,以所拖欠租金为基数按万分之四计算支付违约金。出现此种情形的,出租方有权继续追缴承租方拖欠的租金及违约金,并不予退回保证金。
8、租赁标的按现状出租,竞租人应实地查看标的,并向标的管理方了解标的现状,确认意向资产的现场管理按公示标准收费、权属状况、质量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情况等全部现状,并签订《资产状况确认书》。竞租人一经办理竞租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竞标人中标后对标的状况存在任何异议均不能作为拒绝履约的理由,出租方有权不予退回竞标保证金作为违约补偿。
9、承租方如需另行设计装修改造、增加设备安装的,需向出租方提交书面说明和设计方案等资料,在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装修改造,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工装修。改造项目必须符合市政、城建、消防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规范和要求,并办理和取得相关许可证件,不得破坏租赁标的主体结构及消防设施、设备等,并且所需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造成上述结构、设备等破坏的应赔偿损失。
(略)有权直接向承租方追缴,出租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11、如遇出租房整体改造或因危房改造、安全整改等原因需要腾空住房的,出租方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需无条件搬出住房交还出租方,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做任何赔偿。
12、承租方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相关证照,并将证照复印件交由出租方备案。若承租方因自身原因无法拿到经营所需相关证照而导致无法正常经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3、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严禁将租赁标的物以任何形式和理由私自进行部分分租、整体转租或以联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变相转租。
14、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城市规划、政府拆迁等建设需要而发生房屋征收时,本租赁合同终止履行,互不追究对方责任。该标的物的装饰装修补偿及搬迁费,按政府搬迁补偿清单(或评估)标准全额赔偿给承租方所有,但在本合同签订时,由出租方出具的移交清单中包括的装修物,该部分的装修补偿归出租方。搬迁费按照政府赔偿金额全额赔付给承租方。其他的征收补偿归出租方。
15、如因租赁合同(略)贤凶夥蕉员甑牡乃型度耄ㄗ靶藁虻厣辖ㄖ铮┚槌鲎夥剿校宦郾竞贤蚝沃衷蛱崆敖獬虻狡谥罩梗凶夥蕉晕葱纬筛胶系淖笆巫靶尬铮ɡ纾嚎盏骷业绲龋┚刹鸪』兀虿鸪斐煞课莼偎鸬模凶夥接Φ被指丛椿蚺獬コ鲎夥骄盟鹗АR研纬筛胶系淖笆巫靶尬铮ɡ纾合老低承藿ǜ脑臁⒎课菟缦低掣脑臁⒓幼疤刂稚璞傅龋┕槌鲎夥剿校鲎夥讲桓枞魏尾钩ァ�
16、本项目所含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测量面积的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17、承租方需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消防设施自行改造、验收、维护,未验收合格不得经营;违规经营或拒不整改,出租方有权解约、收回场地、没收保证金。
18、缴纳租金的方式均为银行代扣,需办理银行卡代扣每月租金。
19、报名前必须前往现场查看标的现状并由出租方管理办开具《资产状况确认书》(需为出租方管理办盖有公章的原件,自行复印无效),在报名时上传《资产状况确认书》。查看标的联系方式:明秀东路、秀灵路(广发片区):张先生 (略);邕武路、衡阳东路(南棉片区):黄女士 (略);望洲南路(金牛片区):陈先生 (略);衡阳西路(南机片区):梁先生 (略);
20、其他约定详见租赁合同(范本),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21、南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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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
1-3年
|
面积
39.17 |
面积单位
m2 |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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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说明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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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
2026-10-10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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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注意事项
1.交纳资金以到达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及现场交纳现金。
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4.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广西交易所集团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略) |
开户行
中信银行南宁青秀支行 |
账号
8(略)(略) |
保证金处置方式
1.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广西交易所集团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 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广西交易所集团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广西交易所集团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他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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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26-993.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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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非住宅资产租赁合同》(2025版).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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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住宅资产租赁合同书》(2025版).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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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承诺书26-993.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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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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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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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其他方式(由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该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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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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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须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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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