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横高速宾阳北收费站出口西侧100米处室外场地公开招租项目(GXCQJY26-455)公告(截止时间: 2026-10-10)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28在网上发布:上横高速宾阳北收费站出口西侧100米处室外场地公开招租项目(GXCQJY26-455)公告(截止时间: 2026-10-10)。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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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横高速宾阳北收费站出口西侧100米处室外场地公开招租项目(GXCQJY26-455)

    标的名称
    项目编码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上横高速宾阳北收费站出口西侧100米处室外场地公开招租项目(GXCQJY26-455)

    DSCQ20260BAA(略)

    挂牌价格

    (略)/月

    月租金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4-30


    不涉及

    挂牌截止日期

    2026-10-10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信息
    资产处置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

    价款支付方式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其他类型保证金处置方式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租赁期限
    面积
    面积单位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
    交纳注意事项
    账户信息
    保证金处置方式
    披露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交易须知
    风险提示

    本次招租标的(略)

    (略)(以下简称“广西交易所集团”)查阅。

    资产招租清单

    标的名称

    参考面积
    (㎡)

    挂牌价格
    (略)/月)

    租期(月)

    (略))

    用途

    上横高速宾阳北收费站出口西侧100米处室外场地

    1500

    4,500.00

    10

    5,000.00

    停车场

    备注及其他情况说明:
    1、以上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签约时间以签约通知为准。

    资产处置方基本情况
    资产处置方名称
    资产处置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略)
    (略)MA5Q0JGH21

    (略)/月

    分期



    1、意向承租方应(略)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广西交易所集团交纳交易服务费(按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的约定收取),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3、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租赁履约保证金按租金总额(10个月租金总额)的10%计收,在成交确认书发出后,签订合同前由承租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承租方未按时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如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足额赔偿。


    1、竞租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

    2、竞租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次招租接受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竞租。

    4、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广西交易所集团提供范本);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3.标的状况确认书(广西交易所集团提供范本);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承诺书;
    6.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广西交易所集团提供范本);
    2.身份证明文件;
    3.标的状况确认书(广西交易所集团提供范本);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承诺书;;
    6.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1、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标的状况确认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法人或其他组织)/加按手印(自然人)的复印件。
    2、竞租人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自然人报名材料
    文件名称
    操作

    承诺书
    (必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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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状况确认书
    (必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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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必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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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或其他机构报名材料
    文件名称
    操作

    承诺书
    (必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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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状况确认书
    (必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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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必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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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上述标的按现状招租,(略)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2、租期10个月,租期起始日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无免租期。

    3、因租赁物业(略)

    4、租赁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司法查封、冻结、扣押等产权异常情况。

    5、在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缴纳10个月租金。
    6、因租赁物业(略)

    7、水电费自承租方接收租赁物业之日开始按实际用水用电量收取。租赁期内,双方一致同意:水、电费先使用后支付。由于供水、供电设施会产生耗损,水费单价按《南宁市城市供水价格价目表》非居民生活用水当期价格计算并收取10%正常用水损耗;电费单价按《广西电网销售电价表》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单一制,1-10千伏)当期价格计算并收取15%正常用电损耗。水电费按月收取,缴费时间以出租方或出租方委托的管理单位发出的缴费通知书为准。如供水供电单位的水电费价格有调整的,则出租方有权按调整后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水电费。

    8、未经出租方书面盖章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基础内部结构和原有外观设计结构进行装修装饰、不得擅自改建、扩建或进行其他改善或者增设他物行为。如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可从事上述行为的,该租赁物涉及政府有关部门报建、报批、协调等前期工作所需要办理的一切手续和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处理和承担。
    (略)
    10、承租方必须在严格遵守租赁物规划用途的前提下合法管理使用,不得改变租赁物使用性质(用途)、利用租赁物进行违法活动等,并自行承担承租所发生的一切风险与纠纷,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收回租赁物,解除合同。

    11、承租方负责租赁期间的治安、消防及其他一切安全工作,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产安全、消防安全、治安、环保、卫生等管理检查相关工作,如在租赁期间未能通过相关检查工作或受到处罚的,由承租方负责处理,与出租方无关。

    12、如出租方要求按原状交回的,承租方应在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解除)后10日内自行承担费用按租赁物原状完好交回出租方,并办理交接手续。租赁物装饰装修、改建、扩建或进行其他改善或者增设他物部分的,由承租方进行拆除,恢复租赁物原状(出租方要求按现状接收的除外);承租方未在出租方通知的期限内恢复租赁物原状(出租方要求按现状接收的除外)的,出租方有权自行进行拆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在拆除过程中造成租赁物毁损的,由承租方进行赔偿。

    13、如出租方同意按现状收回的,承租方同意租赁物装饰装修、改建、扩建或进行其他改善或者增设他物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或合同解除后10日内将租赁物按现状交回出租方。出租方不向承租方支付任何添附、增设部分的剩余价值。

    14、未尽事宜出租方与承租方在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另行约定。

    15、意向承租方应自行通过现场查勘等方式了解租赁物业现状,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竞租活动即视为已充分知悉租赁物业的现状。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需上传《现场勘察确认书》(现场查看标的(略)
    16、其他约定详见附件租赁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意向承租方需自行阅知。

    17、南宁(略)

    租期10个月,租期起始日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无免租期。
    1500
    m2

    (略)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2026-10-10 17:00:00


    1.交纳资金以到达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及现场交纳现金。

    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4.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广西交易所集团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略) 中信银行南宁青秀支行 8(略)(略)


    1.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广西交易所集团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  
    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广西交易所集团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广西交易所集团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他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名称
    操作
    附件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26-455.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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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上横高速宾阳北收费站配套室外场地不动产租赁合同(26-455).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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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3:标的状况确认书 26-455.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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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4:承诺书26-455.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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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其他方式:由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该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网络竞价

    (略)

    略

    类型
    文件名称
    操作
    公开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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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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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记录





    附件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26-455.docx
    附件2:上横高速宾阳北收费站配套室外场地不动产租赁合同(26-455).docx
    附件3:标的状况确认书 26-455.docx
    附件4:承诺书26-45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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