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关于地表以上存量建筑垃圾(不含城中村)清运处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28在网上发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关于地表以上存量建筑垃圾(不含城中村)清运处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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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关于地表以上存量建筑垃圾(不含城中村)清运处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关于地表以上存量建筑垃圾(不含城中村)清运处置项目

    獲取招標文件时间

    2026年0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獲取招標文件的地点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


    2026年10月20日 09:00


    开标地点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港大道与赠之路口)不见面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


    (略)



    (略)


    项目(略)

    高子娟、李亚光


    项目联系(略)

    (略)/(略)/(略)


    采购单位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郑州(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略)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陵大道与荆州路交汇处全通产业园2号楼31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略)/(略)/(略)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关于地表以上存量建筑垃圾(不含城中村)清运处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獲取招標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20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6-61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关于地表以上存量建筑垃圾(不含城中村)清运处置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略)


    (略)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略))


    (略))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略))


    1


    郑港财采公开-2026-6149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关于地表以上存量建筑垃圾(不含城中村)清运处置项目


    (略)


    (略)


    是


    (略)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略)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资金财政资金,已落实

    5.2采购内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关于地表以上存量建筑垃圾(不含城中村)清运处置(详见项目需求)

    5.3项目(略)
    5.4服务质量:合格,符合郑州(略)
    5.5服务期:30日历天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施能力。

    3.2根据《关于(略)站(

    注:采购代理机构(略)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响应;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

    3.4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执行,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7〕141 号),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略)参与投标。

    3.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注: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仅须按照郑港财〔2022〕11号、郑财购〔2021〕12号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


    三、獲取招標文件


    1.时间:2026年09月29日 至 2026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略)

    3.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略)》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在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投标人应当(略)大厅操作手册》。

    3、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


    地址:郑州(略)

    (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略)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陵大道与荆州路交汇处全通产业园2号楼315室


    (略)

    联系方式:(略)/(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联系方式:(略)/(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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