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津冀界至廊坊段土建1标17+181.5-K23+117.5段临时便道工程施工分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28在网上发布: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津冀界至廊坊段土建1标17+181.5-K23+117.5段临时便道工程施工分。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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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津冀界至廊坊段土建1标17+181.5-K23+117.5段临时便道工程施工分包询比采购公告
    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津冀界至廊坊段土建1标17+181.5-K23+117.5段临时便道工程施工分包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津冀界至廊坊段土建1标17+181.5-K23+117.5段临时便道工程施工分包。
    1.2 (略)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17+181.5-K23+117.5段临时便道修建工作,包含便道填筑材料的采购及挖装运过程中掉落杂物的清理、卸车及空回,分层填筑,整平碾压,临时排水等全部工作内容。
    1.5 成交供应商数量:本项目共一个标段,每个标段成交1家。
    (略)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津冀界至廊坊段土建1标17+181.5-K23+117.5段临时便道工程施工分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3 项目(略) 2.4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2.5 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处于合法有效的经营状态,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需提供近一年审计报告或加盖公章的整套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数据真实准确、签字齐全,报表间勾稽关系正确),负债率不得高于100%;
    (3)业绩要求:近五年内(自2021年0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项类似业绩。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近一年(2025年09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而被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5)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市政相关专业);具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工程);具有主管局部门颁发的相关行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比采购,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4)(略)站(
    (5)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6)法律法规或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09月29日至2026年10月04日,每日8:30-17:30(北京时间,下同)(略)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08日09时30分。
    5.2递交方式:各供应商(略)。
    5.3开启方式:
    (1)供应商须(略) (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招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招采平台上发布。
    7 其他
    本次询比采购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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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略)
    地址:邯郸市光明南大街4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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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招采平台使用说明
    9.1递交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建议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小时前上传(对于超过100M的文件,需预留更多时间)。
    (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下载采购文件、递交响应文件等相关操作所需时间,提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响应失败。
    (3)在生成响应文件后,请对照采购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响应文件。
    9.2供应商参加开启方式:供应商须(略) 9.3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审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评审小组将按照评审办法作出最不利于该供应商的量化。
    9.4如有问题可拨打网站首页技术支持(略) 冯振飞  (略)
    龙秀婷  (略)
    王策 (略)

    咨询热线:400-601-4000 | 客服热线:400-601-4000 转 8000 | 销售热线:400-601-4000 转 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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