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关于天津市宝坻区绿色家园17-3-502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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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28在网上发布: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关于天津市宝坻区绿色家园17-3-502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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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略)



    天津(略)



    17-3-502




    不动产




    的公告







    天津(略)

    202


    6


    年


    10


    月


    29



    日上午


    10时



    至


    202


    6


    年


    10


    月


    30



    日上午


    10时



    止


    (延时的除外)在本院


    淘宝


    网络平台上(网址:










    ,户名:


    (天津(略)




    一、



    拍卖标的物:




    宋某




    名下坐落于




    天津市





    宝坻区绿色家园


    17-3-502






    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为:津(


    2019)宝坻区不动产权第(略)号)(详见调查表)








    1、土地权


    利


    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


    城镇住宅


    用地,土地使用



    年限为


    2006年06月14日至2076年05月18日



    ;




    2、证载建筑面积


    合计


    为


    92.43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居住,房屋结构为


    混合


    结构;





    特别




    提示




    :




    1.我院法拍房通过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淘宝网)进行公开拍卖,未与任何房屋中介机构合作,所有符合竞买条件的主体均可自行(略)购买,无需通过中介机构购买或代为购买;




    2.





    标的物转移登记(即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及时办理。本院负责向相关单位或者部门送达成交确认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具备即时办理过户条件的,因本次过户发生的税(费),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需由交易双方各自缴纳。原登记产权人应当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原登记产权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可向本院书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款,由本院从成交价款中向买受人支付,退款申请截止日期为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

    30个自然日止,逾期本院不再保留成交价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




    因过户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




    取暖费




    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负担




    ,




    具体




    欠费情况以相关部门查询为准,




    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




    因前述费用导致无法过户或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评估价:




    (略)




    起拍价:




    283325.8




    (略)
















    保证金:




    40000




    (略)








    增加幅度:




    2000




    (略)







    本次拍卖信息已通知当事人,若无法获悉,特在此公示。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还应遵循如下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要求,结合


    本市


    实际情况,对


    本


    (略)



    1、竞买人参与竞拍前,应当按照


    本


    市购房资格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确实自身具备购房资格


    ,



    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提交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的承诺书,承诺书邮寄至天津(略)



    韩





    法官收(地址:天津(略)

    118号宝坻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略)




    (略)




    )邮寄截止时间至开拍日止。



    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




    2、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缴纳保证金后视为自愿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3


    、竞买人明知自身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参与竞拍


    ,


    恶意竞价导致严重影响司法拍卖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4


    、拍卖成交后、人民法院出具成交裁定书前,买受人是否符合购房资格负有向法院提交证明的责任。因买受人在我市不具备购房资格的,该次司法拍卖无效,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5、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竞买人(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处理。




    因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


    竞买登记:竞买人应在拍卖前(略)

    淘宝


    网注册,通过实名认证,在线申请参拍,取得竞拍授权。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


    淘宝


    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津(略)

    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权购买人应在拍卖前向本院提交相关材料,并经法院确认有效后再到


    淘宝


    网报名参拍。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略)标的的法律文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


    开拍日前


    五


    个工作日


    与本院联系。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202


    6


    年


    09


    月


    29


    日至


    10


    月


    28


    日(法定休假日除外)


    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房产咨询、金融贷款服务与预约看样(略)

    (略))


    。




    七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


    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九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的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应仔细了解支付方式


    后


    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拍卖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




    标的物转移登记(即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及时办理。本院负责向相关单位或者部门送达成交确认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具备即时办理过户条件的,因本次过户发生的税




    、




    费




    (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和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





    ,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需由交易双方各自缴纳。原登记产权人应当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原登记产权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可向本院书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款,由本院从成交价款中向买受人支付,退款申请截止日期为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

    30个自然日止,逾期本院不再保留成交价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因过户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




    取暖费




    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负担




    ,




    具体




    欠费情况以相关部门查询为准,请竞




    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




    因前述费用导致无法过户或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次拍卖房产在转移登记可能发生的税费,成交后以税务和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核算为准!





    十一、


    法院


    以


    标的物


    现状拍卖上述不动产,竞买人应接受拍卖标的物现状,


    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


    拍卖人对房地产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不做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


    格。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图片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的情况,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成交者如有因房屋产生的问题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买人参与竞买前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


    以当地当时过户政策为准,


    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相关限购政策,请竞买人自行了解,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


    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房屋户口的迁入、迁出以及以房屋作为注册地的单位的迁入、迁出不在执行范围内,请买受人自行了解。






    十二、


    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账户内的


    相应


    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2


    6


    年


    11


    月


    06



    日下午


    15时



    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天津(略)

    (略)630


    )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全额拍卖款,视为其悔拍,法院可以决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十四条处理;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特别提示:如买受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三、



    根据法释


    [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


    如本次拍卖流拍,申请执行人、其他债权人申请以该次拍卖所确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抵债或第三人申请以该次流拍价购买的,


    应于本次



    流拍后


    10日内



    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未提交申请,我院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继续处置该财产。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辅助机构:天津


    市津拍拍卖


    (略)




    联系(略)

    (略))





    咨询(略)

    022-



    (略)


    ,咨询人:


    韩法官




    淘宝


    技术咨询:


    400-822-2870




    (略)


    法院监督(略)

    022-


    (略)





    联系地址:天津(略)

    118号。






    天津(略)









    二〇二




    六年九




    月




    二十八




    日















    标的介绍



    天津(略)






    咨询热线:400-601-4000 | 客服热线:400-601-4000 转 8000 | 销售热线:400-601-4000 转 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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