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东河区站北路与建材巷交叉口西南120米滨河西苑B区2#102、权证号为无(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28在网上发布: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东河区站北路与建材巷交叉口西南120米滨河西苑B区2#102、权证号为无(第一次拍卖)的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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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买




    公告







    东河区人民法院特别提醒:本标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不包括协助注册登记、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咨询)已授权委托


    (略)


    为本次拍卖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对于社会上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等行为,或者以承诺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承诺看样,承诺负责房屋腾退、交付标的物,并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的行为,请竞买人、买受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包头市


    东河


    区人民法院将于


    202


    6


    年


    10


    月


    29



    日


    10时至20



    26


    年


    10


    月


    30



    日


    10时止



    (延时的除外)在包头市


    东河区


    人民法院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


    上



    (网址: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物


    :



    包头(略)

    120米滨河西苑B区2#102号(建筑面积:256.74㎡)房产一处。






    起拍价:


    (略)(以及其整倍数)。





    瑕疵:水电暖物业费欠缴情况未知(欠缴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暂时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法院出具成交过户裁定书,待可以办理房本时配合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有其他未尽瑕疵请买受人自行了解。




    二、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尤其是限购城市的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202


    6


    年


    9


    月


    28



    日起至


    202



    6


    年


    10


    月


    28



    日


    16时止



    (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


    本院


    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接受咨询,咨询(略)


    (略)


    。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


    5分钟如果有人竞买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该延迟时间为网络自动设定,网络拍卖的所有时间以网络上时间为准)。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


    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资料等。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以现状交付,并且拍卖成交后不做现场交付,执行裁定书送达时即视为已交付买受人。




    七、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房屋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欠缴物业管理费用、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


    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的税款,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



    买受人应在收到拍卖成交裁定十五日内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在过户完成后五日内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对被执行人的历史欠缴税费,税务部门可依法向执行法院申请受偿,但被执行人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对税务部门的申请不予支持




    。


    (略)等相关部门了解)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


    202


    6


    年


    10


    月


    22



    日


    10时



    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在



    202


    6


    年


    11


    月


    6


    日



    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



    户名:


    包头市


    东河区


    人民法院,开户银行:


    (略)包头东河支行


    ,�(略)

    (略)(略)


    <转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网址:









    十二、依照法释〔


    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如描述与实物不一致,以实物为准


    。




    法院咨询(略)

    0472-


    (略)(王法官)




    司法辅助(略)

    (略)





    淘宝技术咨询:


    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产权交易中心咨询。




    联系地址:


    包头市


    东河区


    人民法院(包头市


    东河区


    青山


    路


    )





    本信息同时在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包头市


    东河区


    人民法院




    202


    6


    年


    9


    月


    28


    日












    标的介绍



    包头(略)






    咨询热线:400-601-4000 | 客服热线:400-601-4000 转 8000 | 销售热线:400-601-4000 转 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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