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宾阳县黎塘镇莲花路莲花市场场地公开招租项目(GXCQJY26-710)公告(截止时间: 2026-10-10)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28在网上发布:南宁市宾阳县黎塘镇莲花路莲花市场场地公开招租项目(GXCQJY26-710)公告(截止时间: 2026-10-10)。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查看详细信息请 注 册 或 登 录


    南宁市宾阳县黎塘镇莲花路莲花市场场地公开招租项目(GXCQJY26-710)

    标的名称
    项目编码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
    是否涉及优先权

    南宁市宾阳县黎塘镇莲花路莲花市场场地公开招租项目(GXCQJY26-710)

    DSCQ(略)259

    挂牌价格

    (略)/年

    年租金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7-14


    不涉及

    挂牌截止日期

    2026-10-10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信息
    资产处置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

    价款支付方式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其他类型保证金处置方式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租赁期限
    面积
    面积单位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
    交纳注意事项
    账户信息
    保证金处置方式
    披露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交易须知
    风险提示


    本次公开招租标的为南宁市宾阳县黎塘镇莲花路莲花市场场地,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未办理土地证。标的按现状招租,基本情况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略)(以下简称“广西交易所集团”)查阅。

    资产招租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参考
    面积

    租期

    挂牌价格
    (略)/年)

    竞租
    保证金
    (略))

    标的现状

    1

    南宁市宾阳县黎塘镇莲花路莲花市场场地

    825㎡(长33米,宽25米)+两间简易办公室

    10年(含1个月装修免租期)

    45,000.00

    50,000.00

    临时占用,新租户入场前,由出租方负责协调清退。

    备注:
    1、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具体范围以出租方指定为准。
    2、租金每三年递增5%。
    3、经营范围:可用于农贸市场、全民文体活动、健身运动场所等商业综合体,必须合法经营,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资产处置方基本情况
    资产处置方名称
    资产处置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宾阳县农业农村局
    (略)MB(略)M

    (略)/年

    分期



    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广西交易所集团按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的约定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2.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按租赁合同的约定交纳第一期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略)整(¥5,000.00)作为履约保证金。该笔履约保证金在租赁合同期满或双方协商同意终止合同,承租方按合同约定将场地交还给出租方且无任何违约行为的,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方的退费申请,审核通过后30日内不计利息退还给承租方。


    1.须为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需提供与营业范围相关的投建方案、规划图纸。

    3.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意向承租方应(略)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与营业范围相关的投建方案、规划图纸;
    6.现场勘察确认书;
    7.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
    1.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身份证明文件;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与营业范围相关的投建方案、规划图纸;
    5.现场勘察确认书;
    6.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注:
    1、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现场勘察确认书等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加按手印(自然人)的复印件。
    2、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自然人报名材料
    文件名称
    操作

    现场勘察确认书
    (必传)

    下载

    预览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必传)

    下载

    预览

    企业或其他机构报名材料
    文件名称
    操作

    现场勘察确认书
    (必传)

    下载

    预览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必传)

    下载

    预览


    1. 上述标的按现状招租,(略)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2. 租金每三年递增5%。

    3. 租期10年,含1个月装修免租期。

    4. 租金按年支付,承租方须于租赁合同签订后15日内足额支付第一年租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户名:宾阳县财政局,�(略)
    5. 根据承租方经营需要,原场所因年份修建已有20余年,屋顶很多钢结构等设施已经老化腐蚀严重,需要承租方修缮、改造后方能达(略)螅脑熳靶扌纬傻墓潭ㄗ什ê脑斓牟欢┬栉蕹ヒ平桓鲎夥剑鲎夥娇筛菔导是榭鲎孕写χ谩�

    6. 承租方租赁期间改造、装修所产生的全部设计、施工、材料、人工、审批、验收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 原场所建有的值班室、卫生间(总长14米,高度3米,宽度3米)属于出租方固定资产,如承租方在重新改造过程中不需要(略)螅凶夥奖匦氚丛闯叽缁指丛⒎铣鲎夥绞褂靡蟆�

    8. 租赁期间,因改造、装修、经营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问题、行政处罚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9. 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或解除,承租方投入的固定装修、改造设施、添附物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损坏或要求补偿。

    10. 合同到期或承租方退租时,承租方应保持场地及改造装修完好移交出租方,不得恶意破坏。

    11.其他约定详见附件租赁合同范本,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12.南宁(略)

    10年(含1个月装修免租期)。
    825㎡(长33米,宽25米)+两间简易办公室
    m2

    (略)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2026-10-10 17:00:00


    1.交纳资金以到达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

    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4.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广西交易所集团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略) 中信银行南宁青秀支行 8(略)(略)


    1.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广西交易所集团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 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广西交易所集团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广西交易所集团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他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名称
    操作
    附件: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6-710.docx 下载
    预览
    附件:现场勘察确认书 26-710.docx 下载
    预览
    租赁合同(范本).pdf 下载
    预览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其他方式:由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该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网络竞价

    (略)

    略

    类型
    文件名称
    操作
    公开附件
    下载
    预览
    公开附件
    下载
    预览
    公开附件
    下载
    预览

    竞价记录



    附件: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6-710.docx
    附件:现场勘察确认书 26-710.docx
    租赁合同(范本).pdf

    咨询热线:400-601-4000 | 客服热线:400-601-4000 转 8000 | 销售热线:400-601-4000 转 8001

    导航网Group | 星河经纬(北京)资讯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备案编号 11010802023282 京ICP证 020180 号

    本站法律顾问:北京市汉达律师事务所  林光明律师

    北京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大学南路大华天坛大厦六层

    版权所有 2002-2026 导航网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1124611


    • 导航网APP

    •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