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飞嘉园小区南侧地块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28在网上发布:昌飞嘉园小区南侧地块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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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机构:

    (略)

    采购单位:
    (略)
    获取文件时间:

    2026-09-29 00:00 - 2026-10-10 23:59

    开标时间:

    2026-10-16 10:00

    招标(略)
    江西省/景德镇(略)
    详细地址:

    -
    收费标准
    保证金:

    (略)
    (略)整

    平台使用费:

    (略)
    (略)整

    平台服务费:
    (平台服务费只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计算公式昌飞嘉园小区南侧地块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的委托,负责对昌飞嘉园小区南侧地块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进行招标工作,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并采用 发布公告 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昌飞嘉园小区南侧地块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2、项目编号:HNBC2026SH09010;
      3、服务(略) 4、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 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调查及通过调查报告;
    5、招标内容:昌飞嘉园小区南侧地块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和其密不可分的相关货物及服务;
    (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开标当月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证明材料;
    (4)提供开标当月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以上资格要求证明材料以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代替的,仅需提供一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中未体现的资格要求内容,请按磋商文件要求继续提供。)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招标日程安排
    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獲取招標文件:
    时间: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0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可登入景德镇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
    2、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略)(景德镇(略)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景德镇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一、报名阶段的平台使用费
    (略)/供应商收取;
    (略)/供应商收取;
    (略)/供应商收取;
    (略)/供应商收取。
    二、成交后的平台技术服务费
    (略)(含),按照成交金额的0.4%向中标企业收取;
    (略)(不含),按照成交金额的0.6%向中标企业收取;
    (略))。
    本次公示的景德镇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报名阶段平台使用费与成交后平台技术服务费,均为平台运营及技术服务相关费用,与采购代理机构收取的招标代理费分属不同费用类型,二者计费依据、收取主体、用途均不相同,互不关联。
    六、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略)
    (略)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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