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县双溪镇环城南路505(复式)、605(复式)整体转让公告(截止时间: 2026-10-10)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28在网上发布:屏南县双溪镇环城南路505(复式)、605(复式)整体转让公告(截止时间: 2026-10-10)。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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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南县双溪镇环城南路505(复式)、605(复式)整体转让

    标的名称
    项目编码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
    是否联合转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屏南县双溪镇环城南路505(复式)、605(复式)整体转让

    GR2025FJ(略)

    挂牌价格

    (略)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5-12-31

    否

    挂牌截止日期

    2026-10-10

    否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概况
    标的资产数量
    转让方承诺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

    价款支付方式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
    交纳注意事项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保证金处置方式
    披露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交易须知
    风险提示


    一、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土地证

    房产证

    建筑面积(㎡)

    使用权类型

    用途

    备注

    屏南县双溪镇环城南路505(复式)、605(复式)

    屏国用(2013)第01204号

    屏房屋所有权证双溪字第(略)号

    187.53

    出让

    住宅

    505(复式)面积为108.52㎡,605(复式)面积为79.01㎡


     
    二、特别提示:
    1、标的以现状转让,上述基本情况仅供参考,标的质量及数量等参数及实际状况以现场看样为准。若相关标的情况参数与实际有误,转让价格不予调整。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若在办理权证变更后的面积与原《不动产权证书》面积有出入,确权面积以相关部门确认为准。
    2、竞买人参加房产竞买应当充分了解房产所(略)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承担对政策了解不细致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对自身参加竞价和受让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3、标的转让过程中转让方、交易组织方及其工作人员向竞买人、受让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询、标的情况的描述、说明等仅作为参考,竞买人、受让方应自行把握交易风险,审慎决策。

    ——

    略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济类型
    企业类型
    所在地区
    住所/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注册资本
    所属行业
    经营规模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类型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批准日期
    批准文号
    (略)
    9(略)75136N

    国有控股企业

    其他
    福建 宁德市
     蕉城区
    福建省宁德(略)
    张健

    业务无法提供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小型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略)

    9(略)250324

    (略)

    批复

    (略)屏南双溪机房拍卖的批复

    2019-05-06


    闽移综〔2019〕24号

    (略)

    一次性



    1、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即竞价结束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

    2、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全部转让价款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3、《房地产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受让方前期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直接无息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4、房产移交日前水、电、管道煤气、闭路电视(有线)、网络、物业管理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并于实物移交当日结清,而实物移交后由受让方承担。上述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开户或过户费用由受让方办理并承担;

    5、转让标的在变更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委托方、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略)在接到转让方划款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7、其他交易条件以《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为准。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略)(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4、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买。

    根据公告要求,(略)材料

    自然人报名材料
    文件名称
    操作

    意向方联系方式确认书
    (必传)

    下载

    预览

    企业或其他机构报名材料
    文件名称
    操作

    意向方联系方式确认书
    (必传)

    下载

    预览

    一、本项目首次网络竞价开始时间为:2026年1月14日上午9时,网络竞价分为限时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本次标的限时报价期为2026年1月14日上午9:00-11:00时,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2026年1月14日上午11:00时,标的延时报价周期时间为90秒.

    二、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方和交易中心对转让标的品质和状况不作担保,转让标的品质和状况以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当(略)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认可本次交易方式,即表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的全部内容及要求,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瑕疵、缺陷和投资风险等),接受本项目公告提出的转让要求,自愿承担由于对交易标的质量和现状等了解不细或对潜在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不可撤销地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任何索赔的权利。
    2.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愿以不低于本项目的挂牌价竞买,并愿意通过本项目公告确定的竞价方式进行报价确定受让方, 意向受让方必须充分了解并审慎评估自身对报价的承受能力,谨慎进行报价,一旦报价即为不可撤销的报价。
    3.交易过程中转让方、交易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向意向受让方、受让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询、标的情况的描述、说明等仅作为参考,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应自行把握交易风险,审慎决策。
    4.交易中心不对交易标的瑕疵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承担任何担保责任。若在看样期至转让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交易中心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解释,不承担任何责任。

    5.资格审核: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交易保证金和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完整性和规范性审核,经审核确认合格的意向受让方才有资格参与竞价。意向受让方须对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受让方,交易中心无需作出解释或说明,通过资格审核合格的意向受让方方可参与竞价。

    (略)或其整数倍)进行报价,竞价系统以“网络竞价(正向多次)、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受让方。

    7.报价时间:网络竞价分为限时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为报名截止日下一个工作日9时-11时,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报名截止日下一个工作日11时,延时报价周期时间为90秒。

    8.报价结果通知:竞价结束后,系统将自动弹出竞价结果提示,交易系统确认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成为系统中载明的本转让项目的成交方,即视为竞价成交。如果意向受让方报价成交,系统会有短信通知,同时系统自动将《竞价结果通知单》发送到意向受让方注册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可在“我的订单”里查询成交信息。

    9.转让标的权属变更:交易中心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转让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转受让双方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向转让方出具《交割通知书》。转受让双方按照《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转让标的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并在转让标的变更过户和移交后共同签署《交割完毕反馈函》。

    10.价款结算:交易中心在收到转受让双方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和《交割完毕反馈函》(原件)后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扣除转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无息汇往转让方指定账户。

    11.凭证提供。转让标的成交后,交易中心除向受让方提供《成交确认书》《产权交易凭证》和交易服务费发票外,不再提供有关转让标的的其他单证。

    不参与

    (略)

    相应标的的所有(或仅有一名)资格审核合格的意向受让方参加竞价,但均不报(应)价,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将按照本项目完整公告及其附件的规定进行处置。

    2026-10-10 17:00:00

    (略),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开户�(略)(略)--交易系统
    3.特别提示:办理交易保证金转账或存入时,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上的付款人(转出方)名称必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略)工作后自动生成,意向受让方在汇款时务必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意向受让方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略)
    (略)福建省分行
    35(略)(略)


    1、未成为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其没有违约情形的情况下,交易中心在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全额无息退还。

    2、成为受让方的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设备转让合同书》生效后在支付转让标的总价款时,在其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无息转为等额部分价款。

    3、若非转让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发生下列任何情况之一时,交易中心将取消其竞价资格或受让方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该笔交易保证金扣除应支付给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归转让方所有,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任何情况之一及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实施的任何行为给交易中心、转让方造成损失或造成交易中心、转让方被第三人索赔或主张任何权利的,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应无条件全额赔偿或补偿交易中心、转让方的损失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赔偿费、罚款(金)、诉讼(仲裁)案件受理费、诉讼(仲裁)代理费及为此支出的其它合理费用】:
    (1)相应转让标的的所有(或仅有一名)资格审核合格的意向受让方参加竞价但均不报(应)价;
    (2)意向受让方出于限制竞争的目的而与其他意向受让方协商、合谋或以其他方式而形成报价的;
    (3)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方或任何相关人员有施加影响或行贿,或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等行为,影响本项目公正性的;
    (4)不论是在竞价前还是竞价后,发现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中有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或存在与本次交易活动要求有严重不符的重大事实; 
    (5)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申请受让、公开交易活动过程中做出承诺的; 
    (6)已完成报名手续(即(略)材料或交易保证金的;
    (7)本项目成交后,受让方未按要求签署本项目《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的;
    (8)受让方未按要求与转让方签署《设备转让合同书》的;

    (9)受让方未按照要求支付交易价款的;

    (10)本项目完整公告及其附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4、交易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名称
    操作
    房地产买卖合同 下载
    预览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网络竞价

    网络竞价

    (略)

    (略)(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所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尊敬的意向投资人:您通过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微信小程序”及“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类型
    文件名称
    操作
    公开附件
    下载
    预览

    竞价记录

    房地产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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