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区川沙新镇牌楼村1-12组土地经营权流转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29在网上发布:上海浦东新区川沙新镇牌楼村1-12组土地经营权流转。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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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亩/年面积(亩)552.2流转期限12 月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6-09-29~2026-10-10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10-10 17:00业务负责人贾老师负责人联系(略)
    出让标的名称 上海浦东新区川沙新镇牌楼村1-12组土地经营权流转
    流转土地用途
    流转经营用途 拟流转面积(亩)(略)/亩/年)(略)/亩/年)(略)/年)
    粮食 552.2 1650 0 0
    流转价款合计(略)。
    土地流转单价(略)/亩/年
    拟流转期限 2027年01月01日 至 2027年12月31日 (12 月)
    坐落 上海浦东新区川沙新镇牌楼村1-12组
    农地现状 用途现状为粮食种植
    农业设施情况 此项目不涉及农业设施
    其他说明 东至通城河、南至唐家浜、西至南六公路、北至川展路,用于粮食种植。
    出让方简况
    出让方名称 上海浦东新区川沙新镇牌楼经济合作社
    联系地址 牌楼三路6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拟流转方式 出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支付方式说明
    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公告期 5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报名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以不低于流转底价或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交易;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以综合评议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保证金设定及处置 是否交纳交易保证金 否
    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对受让方的基本条件 1.按合同约定履行流转价款支付及其他合同义务;
    2.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流转土地;
    3.不得损害流转土地、其他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行为;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略)
    2.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使用流转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
    3.经甲方同意并履行必要手续,乙方可以依法投资改良土壤,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并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其投资部分获得合理补偿;
    4.流转期限届满,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约;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1.流转期限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或者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合同进行相应变更。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如乙方在流转期限届满后需要继续使用该流转土地,必须在流转期限届满前至少提前 90 日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乙方未按期提出申请的,视为乙方不需要继续使用,应在流转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将流转土地返还给甲方。
    3.流转期限届满或者未届满由甲方依法提前收回流转土地时,乙方依法投资建设的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和资产按如下方式处理:无偿归甲方所有。
    附件
    附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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