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监理一标段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29在网上发布:睢宁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监理一标段。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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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睢宁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监理一标段

    【信息发布时间:2026-09-29】




    睢宁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监理一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睢宁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监理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略)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1.72万亩,包括水利工程(水源工程、土方工程、建筑物工程)、道路工程2项内容,桥、涵、闸、渠、路等农田工程设施。(具体规模以上级批复文件为准);总投资金额:约4000万;总工期:240日历天。
    (略)。
    2.4 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含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共:97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及未被列入建设招标黑名单的企业;
    3、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水利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监工程。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有类似工程(指该合同监理范围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灌区建设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土地治理(整治)项目、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以上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改造等)。监理业绩,且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监理合同;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鉴定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明);4、投标人如果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工程投资情况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委托人>出具的相应证明,否则不予认可。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5、人员业绩如果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该人员姓名、任职情况和工程投资情况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委托人>出具的相应证明,否则不予认可。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上述证明材料中项目姓名须一致,否则不予认可。】。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以牵头方业绩为准。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1)本单位注册的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投标人拟任的项目总监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总监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总监并中标,虽尚未签订监理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总监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总监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总监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
    (a)合同工程量已完。
    (b)通过合同完工或单项工程验收(仍有增补或续建工程的)。
    (c)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d)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e)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中标后,中标人须组建监理机构。并配备与本项目工程特点、规模相当的专业人员,其中总监1名,要求具备相应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水利工程或水利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机电安装专业监理工程1名(国监以注册专业为准,专监以岗位证书中所学专业为准);监理员3名,资料员1名。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施工期间必须按照业主要求常驻工地(项目监理部组成人员要在本企业注册)。
    (4)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5)信誉要求: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略)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时间截止到本标段评标结束前)。
    (6)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獲取招標文件准备
    本公告发布时间从2026年09月29日08:30至2026年10月10日17:30(北京时间);
    4.1.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于2026年10月10日17:30前(略)址“
    4.1.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略) 4.1.3本工程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软件版招标文件,视为获取失败。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4.1.4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7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7.2 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3 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
    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可参与睢宁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监理1-3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中标顺序以标段开标先后顺序为准。投标申请人已被推选为前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可参与后一标段评标,但不得再次推荐。
    8. 其他内容
      8.1 围标串标审查:中标后,经审核在江苏省内有围标串标处罚或违规出借资质行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睢宁县农业农村局、庆安镇人民政府、凌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睢宁县农业农村局、庆安镇人民政府、凌城镇人民政府驻地
    (略) (略)(略)
    地址:宿迁市宿城兴邦建工综合楼办公楼二1302室、1306室、1311室
    (略) (略)  
    11.监督单位
    行政监管部门:徐州市农业农村局
    (略) 联系(略)  
     
    2026年09月29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徐州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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