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云东海美湖之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截止日期:2026-10-10)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29在网上发布:佛山市云东海美湖之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截止日期:2026-10-10)。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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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距截止时间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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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秒





    项目名称:
    (略)51%股权


    项目编号:
    G32026GD(略)


    挂牌期满日期:
    2026-10-10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7-14


    所在地区:
    佛山(略)

    项目状态:

    延期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广东产权”)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 
    2.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 
    3.我方保证和承诺本次转让所披露内容和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的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等)均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4.我方已了解并认真考虑了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 
    5.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广东产权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意见的义务,保障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对于因我方要求其他股东只能以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所产生的风险及相应法律责任,由我方自行承担。
    · 
    6.如交易资金涉及跨境结算的,我方承诺按照外汇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结算手续,若由于交易双方或标的企业原因造成交易价款无法划转等情形的,相关风险与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
    ·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略)



    注册地(住所)



    佛山(略)


    法定代表人



    李振奎



    成立日期



    2023-03-31



    注册资本



    (略)(人民币)



    经济类型



    (略)(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营规模



    微型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娱乐性展览;休闲观光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租借道具活动;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城(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略)MACDWT5P0T



    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不放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否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大)会决议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否



    职工人数



    3



    是否导致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转移



    是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略)



    51



    (略)



    49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2025年度审计报告



    (略))



    (略))



    (略))



    164.198724



    93.748467



    89.037383



    (略))



    (略))



    (略))



    1209.477479



    63.858478



    1145.619001



    审计机构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东分所



    备注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2026年05月财务报表



    报表类型



    月报



    (略))



    (略))



    (略))



    79.425912



    44.549162



    42.86734



    (略))



    (略))



    (略))



    1250.443712



    61.957371



    1188.486341



    备注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注册地(住所)



    佛山(略)


    经济类型



    (略)(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注册资本



    (略)(人民币)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营规模



    微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略)MA4UKJNB9Q



    法定代表人



    潘湘耀



    持有产权比例



    51%



    拟转让产权比例



    51%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略)


    监管机构属地(省)



    广东省



    监管机构属地(市)



    佛山市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批准单位名称



    (略)



    批准日期



    2025-11-25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



    (略)项目的批复



    批准文号



    佛工贸[2025]195号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否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略))



    607.03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价款支付要求



    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略)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保证金交纳及处置方式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略))



    1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17:00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照本公告和《产权受让须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在未违反相关规定及约定前提下,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将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保证金;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其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扣除相关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在网络竞价环节中(动态报价除外)各意向受让方均不进行有效报价的;

    (2)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不按照事先确定条件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3)未按约定期限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拒绝或迟延履行约定义务的;

    (4)法律法规、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公告和交易各方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收款账号



    (略) �(略)

    · 
    · 
    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略)

    · 









    信息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超过首次正式信息公告之日起的12个月)


    ·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交易机构(略)


    林小姐



    交易机构联系(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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