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龙头镇便民服务中心及派驻单位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长宁县龙头镇便民服务中心及派驻单位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0-02-12在网上发布:长宁县龙头镇便民服务中心及派驻单位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长宁县龙头镇便民服务中心及派驻单位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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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宁县龙头镇便民服务中心及派驻单位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及标段名称 长宁县龙头镇便民服务中心及派驻单位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长宁县龙头镇便民服务中心及派驻单位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项目业主 龙头镇人民政府 项目业主联系(略) (略)
    招标人 龙头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联系(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略) (略)
    开标地点 市交易中心一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20/2/11 10:00:00
    公示期 2020/2/12 0:00:00至2020/2/17 0:00:00(略) (略).69
    (略))综合评标得分(略)(略)04.210(略)588(略).210(略)(略)68.210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 兰荣富 二级建造师证书(略) 建筑工程 二级
    项目技术负责人 谭杰 职称证 工-94362 建筑工程 中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 张敏 二级建造师证(略) 市政工程 中级
    项目技术负责人 王尹 职称证 (略) 建筑工程 中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 严洪伍 建造师证(略) 建筑工程 中级
    项目技术负责人(略) 职称证 (略) 建筑工程 中级
    (略))项目负责人(略))技术负责人(略))项目负责人(略))项目负责人(略))技术负责人(略))项目负责人(略))项目负责人(略))技术负责人(略))项目负责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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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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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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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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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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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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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投标人名称(略))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略))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略) 未带电子加密锁,不开启投标文件。 未带电子加密锁,不开启投标文件。 /
    (略) (略) (略).2100 /
    (略) (略) (略).2100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姓名:毛先生 单位:/姓名:闵先生 单位:/姓名:沈先生 单位:/姓名: 李女士 单位:/姓名:余先生单位:/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略) 项目审批部门: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略)
    行业主管部门:长宁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联系(略)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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