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方塘乡双村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03在网上发布:安徽省宁国市方塘乡双村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成交结果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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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宁国市方塘乡双村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TP-(略)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方塘乡双村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三、成交信息
    (略)
    供应商联系地址:宁国市西津街道青龙西路凤凰城二期38幢1012、2012号
    (略)
    (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宁国市方塘乡双村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施工范围:本工程为安徽省宁国市方塘乡双村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工程地点(略)
    施工标准(质量):合格(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施工工期:60日历天。接采购人通知后3日内进场,直至通过验收。
    项目经理:黄华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皖23420(略)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飞,孙爱民,潘瑞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谈判文件代理费用的收费标准;
    (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方塘乡集镇正华路61号、宁国市张村路绿宝嘉园24号楼1031号,联系(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略)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略)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方塘乡人民政府          
    地址:宁国市方塘乡集镇正华路61号                
    联系方式:谢先生、(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略)            
    地 址:宁国市张村路绿宝嘉园24号楼1031号
    邮 箱:(略)         
    联系方式:刘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略) 十、附件(略)




    附件:
    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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