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略))项目负责人
| (略) | (略)惠城区、博罗县、惠阳区、云浮(略)
2023年2月20日 |
2023年12月25日 |
详见合同协议书 |
348390.00 |
李建明 |
| (略) |
拾光屿项目外线变配电总承包工程 |
2026年4月24日 |
/ |
详见合同协议书 |
901239.00 |
胡子同 |
| (略) |
海能龙福郡(A区)一13#、14#楼10KV配电工程 |
2024年1月7日 |
2024年06月28日 |
详见合同协议书 |
(略).19 |
何浩 |
| (略) |
融水县桂北中药材仓储物流中心(二期)10kV配电工程 |
2025年1月9日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毕 |
详见合同协议书 |
(略).67 |
黄宇邦 |
| (略) |
广东明阳莞韶城一期5.9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
2025年2月10日 |
2025年5月30日 |
详见合同协议书 |
(略).00 |
莫程 |
| (略) |
仁化丹霞街道新东村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
2025年3月10日 |
2025年6月20日 |
详见合同协议书 |
(略).00 |
何浩 |
| (略) |
温江金马再生水厂光伏项目 |
2026年7月7日 |
/ |
详见合同协议书 |
220000.00 |
胡子同 |
| (略) |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卫生学校(纳溪校区)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2025年11月20日 |
/ |
详见合同协议书 |
37800.00 |
邹太均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略))技术负责人
|
/ |
/ |
/ |
/ |
/ |
/ |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略))项目负责人
|
/ |
/ |
/ |
/ |
/ |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略))项目负责人
|
四川省医疗保健服务中心 |
四川省医疗保健服务中心玉林办公区配电房配电设备更新项目 |
2025年9月16日 |
2025年11月3日 |
该项目(略) |
507606.17 |
刘成 |
| (略) |
金牛区锦悦湾A区安置房工程正式用电工程 |
/ |
/ |
10KV 配电装置电源进线间隔上桩头起至0.4KV配电装置出线间隔,到户表箱出线止。以上范围内的电气安装设计(包括设备基础及接地等)。 |
629304.60 |
周古兰 |
| (略) |
金牛区河滨森邻二期B区安置房工程正式用电工程 |
/ |
/ |
10KV 配电装置电源进线间隔上桩头起至0.4KV配电装置出线间隔,到户表箱出线止。以上范围内的电气安装设计(包括设备基础及接地等)。 |
278285.40 |
周古兰 |
|
四川省遂宁(略)
射洪(略)
/ |
/ |
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招标控制价(清单)编制、峻工图编制及后续服务等工作:因规划、政策调整或投建方式变化,设计任务、范围可能进行调整,勘察设计单位不可因此向业主单位索赔,勘察设计费按业主下达的设计任务书分阶段按实结算。(需对产业园区内的10kV电力线路进行配套建设及红线内的线路进行迁改,线路长约12.59KM及相关配套建设。) |
629304.60 |
刘跃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略))技术负责人
|
/ |
/ |
/ |
/ |
/ |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略))项目负责人
|
/ |
/ |
/ |
/ |
/ |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略))项目负责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略))技术负责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略))项目负责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
| (略) |
(略):未按招标文件3.4.1条,系统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回执应编入招标文件
(略):未提供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系统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回执》,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4.1条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略):未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条要求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编入投标文件
(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出具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不满足招标文件3.4.1条之规定,响应性评审不通过。
(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出具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条之规定,响应性评审不通过。
(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出具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不满足招标文件3.4.1条之规定,响应性评审不通过。
(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出具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不满足招标文件3.4.1条之规定,响应性评审不通过。 |
(略):未按招标文件3.4.1条,系统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回执应编入招标文件
(略):未提供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系统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回执》,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4.1条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略):未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条要求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编入投标文件
(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出具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不满足招标文件3.4.1条之规定,响应性评审不通过。
(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出具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条之规定,响应性评审不通过。
(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出具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不满足招标文件3.4.1条之规定,响应性评审不通过。
(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出具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不满足招标文件3.4.1条之规定,响应性评审不通过。 |
0 |
| (略) |
(略):未提供设计负责人注册电气工程师证
(略):未提供设计负责人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供配电)注册执业证书,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条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略):设计负责人无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供配电)注册执业证书,不满足招标文件1.4.1条之规定,资格性评审不通过。
(略):设计负责人无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供配电)注册执业证书,不满足招标文件1.4.1条之规定,资格性评审不通过。
(略):设计负责人无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供配电)注册执业证书,不满足招标文件1.4.1条之规定,资格性评审不通过。
(略): 设计负责人无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供配电)注册执业证书,不满足招标文件1.4.1条之规定,资格性评审不通过。
(略):设计负责人无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供配电)注册执业证书,不满足招标文件1.4.1条之规定,资格性评审不通过。 |
(略):未提供设计负责人注册电气工程师证
(略):未提供设计负责人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供配电)注册执业证书,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条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略):设计负责人无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供配电)注册执业证书,不满足招标文件1.4.1条之规定,资格性评审不通过。
(略):设计负责人无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供配电)注册执业证书,不满足招标文件1.4.1条之规定,资格性评审不通过。
(略):设计负责人无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供配电)注册执业证书,不满足招标文件1.4.1条之规定,资格性评审不通过。
(略): 设计负责人无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供配电)注册执业证书,不满足招标文件1.4.1条之规定,资格性评审不通过。
(略):设计负责人无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供配电)注册执业证书,不满足招标文件1.4.1条之规定,资格性评审不通过。 |
0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
|
接收异议(略)
(略)
联系方式:(略)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略)
项目审批部门: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略)
|
|
行业主管部门: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略)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4.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