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陵某单位智慧消防平台建设与运营管理项目-中选公示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01在网上发布:广陵某单位智慧消防平台建设与运营管理项目-中选公示。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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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陵某单位智慧消防平台建设与运营管理项目于2026年09月01日唱价,并按照采购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完成评审工作,现将中选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选/成交候选人的中选情况
    1. 中选候选人的应答报价及中选情况
    包1:
    中选候选人名称
    (略)
    (略)) 379500.00
    其他资格条件响应情况 满足
    拟中选份额 100%

    2.评审情况
    中选候选人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质量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均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各项要求,具体见上表。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5位评委根据采购文件中载明的评审标准和方法于2026年09月01日完成了本次评审工作。
    二、联系方式和提出异议的渠道
    (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略) 电子(略) 2. 异议受理渠道
    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04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三、提出异议的要求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招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略) (4)异议人应提供有关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 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 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 异议提出不符合本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 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 异议事项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略) /
    (略)
    2026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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