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墩中心卫生院医用耗材配送服务(二次)第1包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28在网上发布:双墩中心卫生院医用耗材配送服务(二次)第1包中标结果公示。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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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墩中心卫生院医用耗材配送服务(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6ACCFZ00178 

    二、项目名称:双墩中心卫生院医用耗材配送服务(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1包:
    (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双墩中心卫生院医用耗材配送服务(二次)
    服务范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伟,孙景杨,高文开,孟繁和,陶友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略)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联系(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略)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长丰县财政局提出投诉,(略) 一、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略)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双墩中心卫生院医用耗材配送服务(二次)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供应商(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丰县双墩中心卫生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双墩路201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略)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略)
     









    附件: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docx

    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第1包).pdf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表.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第1包).pdf

    投标业绩承诺函(第1包).pdf

    咨询热线:400-601-4000 | 客服热线:400-601-4000 转 8000 | 销售热线:400-601-4000 转 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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