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交投港务有限公司港区内1#和2#堆场租赁项目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5-10-13在网上发布:浙江台州交投港务有限公司港区内1#和2#堆场租赁项目。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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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承诺



    (略)



    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椒江区前所街道安海路699号
    土地证号
    浙(2021)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略)
    土地面积
    9094.0000平方米
    用途
    港口码头用地/其他
    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使用年限

    已使用年限

    使用期限
















    标的状态
    2#堆场空置;1#堆场出租中(1#堆场原合同于2025年10月31日截止。)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浙(2021)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略)号。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堆场交付现状为准。2#堆场空置,1#堆场出租中(1#堆场原合同于2025年10月31日截止。)。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无。
    4.是否设立居住权:无。
    5.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现场实地勘察(略) 6.其他重要需披露的事项:
    (1)租赁时长为2年,租赁期内租金不变。租金一年一付,第一年租金签约时支付,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到期前1个月支付。
    (2)合同起止日期以实际签订时间为准。未经产权人同意,不得转租。
    (3)项目成交后,承租人应在7天内与出租方签订《堆场租赁合同》、《港口货物装卸合同》、《安全管理协议》及《环保管理协议》。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周洪
    联系方式

    固定(略)
    联系地址
    浙江省台州(略)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略)/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租赁期限2年,租期内租金不变。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租赁期内租金不变,租金一年一付,第一年租金签约时支付,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到期前1个月支付。

    出租用途
    (略)码头装卸的砂、石料堆放、中转。不得堆放重污染货物。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略)整),需在签订协议前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
    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
    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添加场内设施的,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6.出租标的目前处于使用中,如非原承租方承租,需原承租方腾退后7天内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方工作方面的复杂性,如竞得后20个工作日内交付的按租赁期顺延处理,超过20个工作日的双方协商处理。如自项目成交后第40个工作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如原承租方承租,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7天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20个工作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7.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8.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略)交易业务收费标准》,向受让方收取年总租金1%的交易服务费(本次按2年总租金计算)。
    (略)/吨支付,年码头装卸量按50%进行统计。
    11.租赁期间,承租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服从消防、公安、环保、税务、港航等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做好相关安全措施,接受出租方的日常管理。若承租方使用管理不当或其他原因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事故,产生的包含经济赔偿在内的一切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租期
    2年
    有无免租期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证金事项
    (略))







    10.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略)交易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承租方的“我的账户”中。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略)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人,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延长两个周期。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授权委托书》 .doc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 .doc

    《堆场租赁合同》、《港口货物装卸合同》、《安全管理协议》及《环保管理协议》.docx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 .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

    《实地勘察证明》 .doc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略) 江先生
    (略) (略)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五楼510、511室
    网址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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