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欣嘉园商业广场5-10房产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5-12-23在网上发布: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欣嘉园商业广场5-10房产。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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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略) 2025.12.23 挂牌开始时间:2025-12-23 挂牌结束时间:2025-12-29



    (略)
    (略)

    (略)


    面积: 58.76㎡
    位置: 天津滨海新区

    面积说明:
    出租用途: 商业






    交易机构信息



    部门(略) 联系(略)
    项目(略) 联系(略)


    出租方承诺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天津(略) 1、我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我方承诺出租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我方承诺所提交的《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贵中心按《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
    5、我方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贵中心相关规定,并已充分理解和认可贵中心交易程序,在出租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承诺按照贵中心收费标准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易服务费内容为经与贵中心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7、我方承诺本次出租标的相关行为涉及相关权利人享有优先权的,我方已就出租事项以书面或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方式通知了相关权利人。(涉及优先权的适用)
    8、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承租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9、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贵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10、我方承诺对《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略)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基本信息




    标的(略) >天津(略)

    标的类别

    坐落位置

    面积

    出租用途

    标的占用情况

    权证编号
    >房产
    >
    天津滨海新区滨海新区塘沽欣嘉园商业广场5-10

    58.76平方米
    面积说明

    商业
    特色

    繁华商圈

    占用
    权证(略) 不动产权证书
    津(2017)滨海新区塘沽不动产权第(略)
    免租期限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略) >
    (略)

    注册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是否国资

    企业类型

    出租方决策文件
    >
    天津(略)
    >
    9(略)71070Q

    国资/非本市国资
    经济类型

    (略)(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略)
    >
    其他



    交易方式与条件




    交易方式




    挂牌价

    年平均租金

    价格说明

    支付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交易方式

    是否进场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金额

    交纳时间

    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保证金的处理

    是否涉及优先权

    是否进场结算

    进场结算部分金额描述

    (略)
    租赁期限

    3年

    (略)
    租赁到期日
    >
    (略)
    半年付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
    >是
    (略)
    交纳形式
    网上支付
    >信息披露期满前
    >
    1、意向承租方办理有效承租登记手续且交纳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销承租申请; 2、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竞价,意向承租方应按规定参与竞价活动; 3、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 4、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5、遵守项目公告、竞价实施办法、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3、最终承租方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租金的一部分划转至出租方账户。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不放弃


    进场结算部分金额

    (略)
    >
    保证金进场结算




    交易条件




    基本条件
    资格条件

    其他披露内容
    >
    (略)


    1、电费、水费、中水费、采暖费等能源使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承担物业费。 2、本项目存在租赁情况,租赁到期日为2025年12月31日,最终承租方负责清户事宜。若本次招租最终确定的承租方于该日期前产生,出租方不负责清退项目内现有租户,亦不因此减免承租方租金。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略)(略)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支付行号
    (略)070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3(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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