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更新时间 | 2025-11-24 | |
| 所属地区 | 新疆 | 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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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行业 | 商业咨询服务 | 招标文件 | **** 登录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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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关键词 |
体育设施及材料
监控及违章处理(电子警察)
路桥收费及卡口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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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5-11-24在网上发布:【1】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南昌路38号(现403号)68幢1至2层房地产5年租赁使用权-1。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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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乌鲁木齐(略) 时间:2025-11-14T05:21:15.000+0000 重要提示 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特别规定》、《竞买协议》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标的信息 其他描述 拍卖标的物:乌鲁木齐(略) 四至情况:东至南昌北路,南至南昌路,西至农大东路,北至新疆农业科学院。 标的物现状:目前作为社区卫生服务使用,房屋外立面为外墙砖,窗户为塑钢窗,入户门为玻璃断桥铝对开门,室内地面均铺设地板胶,墙面粉刷乳胶漆,顶部为石膏板吊顶。整幢建筑物上下水、暖、电、通讯等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外观保养较好,房产租赁权按照房屋原始状态租赁,不包含装饰装修及动产等。 交通及其他:附近有17路、98路、301路、905路、907路等多条公共交通线路途经并设公交站点,交通便捷。周边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总医院、新疆工程学院、新疆农业大学、中国农业银行(乌鲁木齐南昌路支行)、美美购物中心等公共配套建筑。 本次拍卖标的物租赁权面积、数据及相关信息摘自兆新评估专字(2025)第0155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仅供竞买人参考,如与现状不符,以实地勘察及交接时面积、现状为准,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标的坐落新疆乌鲁木齐(略) 竞买公告 拍 卖 公 告 (略)定于2025年11月24日12时至2025年11月25日12时止(延时除外)(略)-资产拍卖( 一、拍卖标的物:(略) (略)及其整倍数。 本次拍卖标的物租赁权面积、数据及相关信息摘自兆新评估专字(2025)第0155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仅供竞买人参考,如与现状不符,以实地勘察及交接时面积、现状为准,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二、标的物预展时间、(略) 三、特别提醒: 1、标的物租赁权起拍价、成交价为年租金价格,房产租赁权面积以委托人交接时面积为准。 2、标的物水、电、暖以及其他费用由承租人(即买受人)单独缴纳。场所内如安装大功率用电设备的电表,此项费用由承租人单独缴纳。 3、营业项目:仅用于开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如确需变更、增加营业项目或方式必须经委托人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4、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房产租赁权买受人须向委托人指定账户按约定支付年度租金、履约押金及拍卖佣金。 (略)整);技术服务费缴纳期限为竞拍结束后的7个自然日,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公拍网有权对其进行追缴(自2024年1月1日执行,详见 四、标的物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实际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竞买报名、保证金办理:有意竞买者请(略)络竞买登记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1人出价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七、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略)发布的《竞买协议》、《特别规定》、《重要提示》及《标的信息》。 联系(略)(略)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新疆新天地拍卖”查看标的物详情 (略) 2025年11月14日 特别规定 特 别 规 定 1、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的描述力求详实,所提供的文字说明、照片等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自行审视拍卖标的(包括聘请专家鉴定),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接受拍卖标的之一切现状。 2、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实地勘查拍卖标的现状、瑕疵及潜在或未知的风险,未咨询或对拍卖标的未作全面了解而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由公拍网在规定时间内退还给竞买人,保证金不计利息,出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除外。 (略)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再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5、买受人交纳完所有费用后,在10个工作日内须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签署则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拍卖成交后,即表明标的物的拍卖程序完结。成交后由委托人按实物现状进行交接,如与拍卖资料及图片不符,以实地勘查及交接时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略)所有。 重 要 提 示 1、此次拍卖标的物起拍价、成交价均为年租金价格,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不包含水、电、暖和独立于建筑物的设备等其他费用,也不包含装饰装修及动产。 2、标的物均按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招租,成交后以实物现状进行交接,如与拍卖资料及图片不符,以实际现状为准,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3、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拍卖公告》、《竞买协议》、《特别规定》及《重要提示》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竞买资质、委托代理、保证金和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及平台使用费等内容。 (略)。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略)银支持列表。 (略)办理成交手续,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成交文件,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相关违约责任按本协议相关约定承担。 (略)整);技术服务费缴纳期限为竞拍结束后的7个自然日,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公拍网有权对其进行追缴(自2024年1月1日执行,详见 竞买协议 竞 买 协 议 (略)将于2025年11月24日12时至2025年11月25日12时止(延时除外)(略)-资产拍卖( 一、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次拍卖标的:(略) 四至情况:东至南昌北路,南至南昌路,西至农大东路,北至新疆农业科学院。 标的物现状:目前作为社区卫生服务使用,房屋外立面为外墙砖,窗户为塑钢窗,入户门为玻璃断桥铝对开门,室内地面均铺设地板胶,墙面粉刷乳胶漆,顶部为石膏板吊顶。整幢建筑物上下水、暖、电、通讯等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外观保养较好,房产租赁权按照房屋原始状态租赁,不包含装饰装修及动产等。 交通及其他:附近有17路、98路、301路、905路、907路等多条公共交通线路途经并设公交站点,交通便捷。周边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总医院、新疆工程学院、新疆农业大学、中国农业银行(乌鲁木齐南昌路支行)、美美购物中心等公共配套建筑。 本次拍卖标的物租赁权面积、数据及相关信息摘自兆新评估专字(2025)第0155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仅供竞买人参考,如与现状不符,以实地勘察及交接时面积、现状为准,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三、竞拍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1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 1、标的物租赁权起拍价、成交价为年租金价格,房产租赁权面积以委托人交接时面积为准。 2、标的物水、电、暖以及其他费用由承租人(即买受人)单独缴纳。场所内如安装大功率用电设备的电表,此项费用由承租人单独缴纳。 3、营业项目:仅用于开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如确需变更、增加营业项目或方式必须经委托人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4、承租人可根据经营需要对经营场所进行必要的装修改造,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房屋的装修图纸方案须报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装修,装修期由委托人根据买受人提供的装修方案确定,所需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后,装修改造部分无偿归属于出租人。 5、承租人应做好经营场地的安全、卫生(门前实行三包)、防火、防盗、防水、防毒、清雪及维持秩序等工作,否则由此出现的一切问题由承租人负全部责任。经营场所的电力、消防、给排水、安防监控等改造,以及有关部门要求的改造内容均由承租人自行无偿承担相关费用。 6、标的物租赁权拍卖成交后需办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相关证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证照,均由承租人自行办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略)后方可经营。 7、承租人在经营期间,如出现意外事故,给出租人声誉、固定资产或健康造成损害的,以及理应由承租人承担的其他损害责任,承租人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的,出租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的经济责任。 (略)整);技术服务费缴纳期限为竞拍结束后的7个自然日,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公拍网有权对其进行追缴(自2024年1月1日执行,详见 五、特别注意事项: 1、竞买人须符合法律法规或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房屋租赁条件。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相应规定(无论故意、过失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参与竞拍或拍卖成交后拍卖租赁标的物无法交付的,责任和损失均由该竞买人自行承担。 2、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资产处置、拆建或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而需要终止租赁关系的,委托人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且不对承租人进行补偿,当年已收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进行结算,承租人如无违约情况,履约押金将无息退还承租人,拍卖佣金及其他费用将不予退还。协议终止、解除或租赁到期,投入的装饰装修委托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3、租赁房产经营范围或用途:按照委托人及相关部门允许的经营范围租赁使用。一经拍卖成交后,因无法正常使用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房产租赁权买受人须向委托人指定账户按约定支付年度租金、履约押金(成交价的10%)及拍卖佣金(5年租赁权总成交价的1.5%),买受人付完全部款项后,方可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剩余年份租金买受人须根据《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交付日期向委托人足额交付,委托人向买受人提供其交付租金的有效票据。 5、买受人交纳完所有费用后,在10个工作日内须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签署则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承租人(即买受人)不得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将承租标的转租、出借、分租及转让,如有以上情况视为违约,委托人有权无偿收回租赁房屋,承租人须限期搬离。因房屋租赁而产生的各种税、费等和法律责任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7、拍卖人关于本次租赁标的物的出租面积、用途、性质、质量等所作出的客观性描述、图片展示、口头介绍等仅供竞买人(竞租人)参考,成交后按租赁标的实际现状交接,承租人不得以标的实际状况与公示信息存在误差,主张返还部分或全部价款、履约押金及拍卖佣金,请各位参拍竞买人(竞租人)务必现场查勘标的物,自行审鉴相关瑕疵,谨慎参与竞价。 8、原承租人(略)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如原承租人竞拍成功,具体租赁期限以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9、本次拍卖标的物租赁使用权(不含水、电、暖和独立于建筑物的设备等其他费用),按现状进行拍卖(不含装饰装修及动产),成交后以实物现状进行交接,如与拍卖资料及图片不符,以实际现状为准,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六、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租赁标的物一切现状:包括该房产所属土地相关信息,是否存在有抵押、租赁、非法占用等情况,可能存在的水、电、气、暖以及滞纳金等欠费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七、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拍卖人处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八、参与竞买人也可委托其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定代表人和组织)前往拍卖人处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拍卖人出具委托手续原件,如委托手续不全,相关竞买活动则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竞买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到拍卖人处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九、竞买人对拍卖标的物状况有异议的,可在提交资质材料办理竞买登记前提出。竞买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即表明竞买人同意并遵守本《竞买协议》之全部条款,对拍卖标的物之状况全部认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进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租赁权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表明拍卖人对拍卖租赁标的物的任何瑕疵担保。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勘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未查勘标的物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认同,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十一、若竞买成功,买受人须按拍卖成交价向拍卖人支付5年租赁权总成交价1.5%的拍卖佣金,并在成交之日自动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余款冲抵部分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相关违约责任按本协议相关约定承担。 (略),(略) 拍卖标的物成交后,即表明标的物的拍卖程序完结,拍卖人仅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可开具拍卖佣金发票,不开具成交价款发票。 十三、本场拍卖会按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不含装饰装修及动产),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房产租赁权的成交价为该房产首年租金价格,租金支付方式见特别提醒。房产年租金价格不包含该房产租赁期间产生的(不限于)水、电费、采暖费、空调费、网络及通讯、服务费、物业费、履约押金及拍卖佣金等费用,所有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十四、竞买人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即表明对标的所有现状及瑕疵的全面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一经拍卖成交,与本次标的有关的所有后续事宜及风险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五、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负责将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如委托人无法按约定完成拍卖标的物的交付(转移的),由委托人与买受人自行协商拍卖标的物交付(转移)的具体内容、方式及期限,协商不成导致撤拍或悔拍的,委托人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和拍卖各方经济损失。 买受人领取拍卖标的物后,该拍卖标的物涉及的相关权利与义务全部由买受人享有或承担,买受人领取拍卖标的物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六、承租人使用该租赁房产涉及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和消防、安防等有关部门审批事宜由承租人办理,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房产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私自将租赁房产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如因故无法继续租赁,也必须将租赁房产退还委托人。 十七、承租人须根据委托人和相关审批部门要求,进行室内外装修。牌匾(字号Logo)及室内外装修方案经委托人和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后经委托人验收合格,承租人方可经营使用。 十八、标的物租赁权竞买期间,拍卖人已向竞买人详细说明标的物及配套设施保护要求,竞买成功后,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不得私自改变其房屋主体结构。确需改造或改动的,必须获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如未获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并造成损失引起纠纷的,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十九、买受人具有且不限于下列行为的,视为违约并将取消竞得资格: 1、买受人开出的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 2、买受人违反本《竞买协议》和《拍卖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中有关价款,佣金及其他有关费用支付条款的约定; 3、买受人违反本次拍卖的其他约定事项。 二十、如买受人违约,其已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归拍卖人所有;经委托人同意对该项成交的房产租赁权再次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前次拍卖所产生的全部佣金和费用;再次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十一、因买受人违约,拍卖人和出租人为此支出的(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证费、评估费、交通费、差旅费等各类损失及费用全部由该买受人承担。 二十二、违约责任:买受人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成交价款、履约押金及拍卖佣金,或未按约定时间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将视为违约,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归拍卖人所有,拍卖标的将收回,违约人仍需要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拍卖佣金及支付拍卖人组织拍卖的相关费用。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再行拍卖的有关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拒不补交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十三、房产租赁过程中,租赁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若因政府规划拆迁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房产无法租赁使用的,租赁合同则自然解除终止,租赁人和承租人各方互不承担责任。 二十四、上述房产租赁权拍卖涉及的其他有关事宜,依据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十五、如发生争议,由拍卖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拍卖人所在地人民法院。 二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标的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二十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协议》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二十八、竞买人须仔细阅读查看本次拍卖全部文件,包括本《竞买协议》、《拍卖规则》、《拍卖公告》,一经报名即表明认可上述全部文件。 联系(略)(略)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新疆新天地拍卖”查看标的物详情 (略) 2025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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