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周县人民法院安检通道及大门改造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5-11-24在网上发布:林周县人民法院安检通道及大门改造项目询价采购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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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我院安检工作流程,提升安检通道通行效率与安全防范能力,同时改善大门设施外观形象及使用功能,保障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有序开展、维护办公办案及来访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本院拟开展林周县人民法院安检通道及大门改造项目采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林周县人民法院工作实际,为合理控制预算资金,现向社会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企业及供应商参与报价,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XZLZXFYCG-2025-11;
    (二)采购单位:林周县人民法院;
    (三)采购名称:林周县人民法院安检通道及大门改造项目;
    (四)采购内容:具体设计方案、技术参数、施工要求及工程量清单详见公告底部二维码;
    (略)捌角),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六)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施工具体按采购人要求合理安排;
    (七)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等相关规范要求,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八)采购要求:
    1.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最低、最终一次性报价,包含人工、材料、设备、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税费、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
    2.中标后,中标人所报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波动、政策调整等因素变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各类风险并计入报价;
    3.投标人须按本公告规定的报价格式编制报价文件,仅允许提交一个报价方案,采购人不接受选择性报价、补充报价或替代报价;
    4.采购人不接受低于成本的恶意竞争报价,若发现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合理成本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5.中标人一经确定,除合同明确约定的可调整情形外,不得要求追加任何费用,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或降低服务标准;
    6.若投标人存在虚假应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将其纳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略)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违约金直接从合同价款中扣除;逾期超过15天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人需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8.项目实施过程中及交付后,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运输损坏、安装失误等原因产生的维修、更换、返工等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成交供应商须对投标产品在质保期内的固有缺陷和质量问题承担免费维修、更换责任,质保期2年。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建筑工程施工、安防工程设计与施工等相关类别);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明确授权范围、期限,附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4.提供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提供近三个月(或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缴税凭证、社保缴纳明细);
    6.提供近三年(2022年11月至今)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需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7.提供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及不分包、不转包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8.具备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施工资质(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安防工程企业资质,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补充);
    9.提供近三年(2022年11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等,至少提供1-2项)。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及报价文件提交时间:
    1.报名资料报送时间: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6日(工作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
    2.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6日下午16:00(逾期送达、邮寄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二)报名及提交(略) (三)(略) (四)报名及报价文件要求:
    3.供应商需按以下顺序提交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或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
    (3)“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截图;
    (4)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6)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情况说明;
    (7)非联合体、无分包转包承诺书;
    (8)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材料;
    (9)(略) 4.报价文件需编制正本1份、副本2份(明确正副本标识),采用A4纸张装订成册,密封包装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报价文件应包含报价表、资质证明文件、技术方案(如有)、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
    5.所有提交的资料需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及投标资格。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询价方式为一次性报价,采购人将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供应商自行承担参与本次询价采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向未成交供应商支付任何补偿;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的资质、业绩等情况进行核实,若发现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本次采购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供应商如需了解项目现场情况,可自行联系采购人预约踏勘,费用自理。
    林周县人民法院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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