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二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平岑高速公路土建第五分经理部缺陷修复工程分包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1-12在网上发布:中交二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平岑高速公路土建第五分经理部缺陷修复工程分包谈判采购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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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缺陷修复工程公开谈判

    项目编号:GT20260(略)(试)

    发布时间:2026-01-12 09:00:00

    (略)平岑高速公路土建第五分经理部





    公告标题:
    (略)平岑高速公路土建第五分经理部缺陷修复工程分包谈判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



    (略)平岑高速公路土建第五分经理部缺陷修复工程分包


    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GT20260(略)(试)


     


    (略)平岑高速公路土建第五分经理部分包已具备采购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缺陷修复工程分包进行公开谈判。


    1. 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


    1.1建设(略)

    1.2建设规模:柳州-平南-岑溪公路(平南至岑溪北段)PPP项目TJ5标工程项目路线全长8.65km,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标准,K32+700-K33+250段路基宽度26.5m,设计速度120km/h;K33+250-K40+350路基宽度26m,设计速度采用100km/h。主要工程包括金鸡北枢纽互通1处,金鸡互通1处,主线桥梁2478m/8座,匝道桥梁791m/7座(包括拼宽桥梁),天桥123m/1座。挖方295万方、填方206.1万方、桩基493根、墩柱280根、系梁112个、盖梁164个、预制梁777片、现浇箱梁9跨、钢混组合梁11跨、涵洞37座,长1358m,全线混凝土约27万方,钢筋约2.14万吨,钢结构约8066.4吨。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采购人承建区域内路基沉降段沉降注浆加固施工(含钻孔、交通疏导、铣刨施工、沥青混凝土粘层及面层施工),具体施工区域由采购人指定。


    2.2 包件划分:本次公开询价共分2个包件


    2.3 计划工期:10个自然日(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月15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4 质量目标:


    2.4.1.单位工程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 100%;


    2.4.2.交工验收质量评分 90 分以上;


    2.4.3.竣工验收优良品率95%以上;


    2.4.4.杜绝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


    (略)及以上的重大质量问题;


    2.4.6.创局优质混凝土奖和优质工程奖;


    7.争创中国交建优质混凝土奖和优质工程奖;


    8.防止主要质量通病,打造品质工程,争创省部级优质工程。


    2.5 安全目标:


    2.5.1.杜绝发生有人员死亡的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5.2.杜绝发生有人员死亡的一般及以上水上交通责任事故;


    2.5.3.杜绝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的有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2.5.4.杜绝发生因勘察、设计、监理过失而承担责任的有人员死亡的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5.5.杜绝发生一般及以上职业病危害责任事故;


    2.5.6.“零事故、零伤害、零容忍”。


    3. 分包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分包商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设施或机具、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分包商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分包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3.4 本次采购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3.5各分包商均可就本采购项目上述包件中的1(具体数量)个包件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每个分包商允许中1个包件。如果同一分包商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则按包件合同额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其中标资格,且原则上仅授予其合同额最高的一个包件。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分包商(若为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略)址: )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月12日9时至2026年1月14日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略)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15日9时00分,分包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

    5.2分包商应当(略)使用CA数字证书(略)

    5.3开启方式:


    (1)分包商应当(略)在线参加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略)

    (2)响应文件开启管理员下达解密指令后,分包商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


    因分包商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分包商放弃参与采购活动,由分包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采购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启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启时间。


    (3)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响应文件开启人唱标后,分包商即可查看唱标内容并查看开启记录表。分包商对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过程中在线提出,响应文件开启管理员回复后可进行查看。


    6. 采购相关事宜


    采购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并召开谈判采购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略)

    谈判采购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略)

    7. 评审办法


    本包件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采购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略)平岑高速公路土建第五分经理部   


    (略)平岑高速公路土建第五分经理部 


    (略)

    电    话: (略)   


    电子(略)

    10.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书


    根据《关于印发〈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交党纪发[2022]117号)《中交二公局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二公局党纪发[2023]19号)的要求,请合作单位了解以下内容:


    一、惩戒规定


    对局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内的市场主体施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在全局、全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


    1.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且致使局或局属单位人员受到党纪轻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或政务轻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的,给予全局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2.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且致使局或局属单位人员违法犯罪或受(略)或分包合作商给予全局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3.对于在黑名单处理期内,再次出现因发生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引起局或局属单位人员违纪违法的,给予全局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4.因有关市场主体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给予全局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引发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全局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略)以上的重大质量问题,给予全局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略)(含),或被省部级及以上有关部门、省部级环保督察组通报、约谈等,给予全局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导致局或局属单位受到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环境污染犯罪,给予全局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引发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经各级政府认定的环境事故(事件);在省域及以上范围内被联合惩戒等其他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环保事件;导致局或局属单位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的,给予全局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7.因有关市场主体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造成企业经济损失或声誉影响,造成局或局属单位经济损失100-500万的,或对局声誉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局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造成局或局属单位经济损失500-1000万的,或对局声誉影响较大的,给予局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造成局或局属单位经济损失1000万以上的,或对局声誉影响严重的,给予全局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8.有关市场主体考核评价不满足要求,在全局开展的分包商、供应商考核评价中,连续两次得分60分以下的,给予全局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因违法失信行为,遭顾客投诉等,并承担主要责任的市场主体,视情节给予全局范围内1年、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9.存在围标串标、哄抬物价或以虚假方式骗取成交行为1次的给予全局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存在围标串标、哄抬物价或以虚假方式骗取成交行为2次以上的,视情节给予全局范围内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10.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的、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采取恶意手段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目的的、不按我方要求办理退场手续的市场主体,视情节给予全局范围内1年、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11.因不履行相关职责,被我局起诉的、恶意诉讼损害我方利益及形象的市场主体,视情节给予全局范围内1年、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12.存在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视情节给予全局范围内1年、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13.存在“二、认定标准”违法违规失信情节但尚未达到黑名单认定标准情形的列入重点关注名单。


    二、认定标准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列入主要包含不廉洁行为、不诚信行为两类失信情形和其他情形。


    (一)不廉洁行为


    1.贿赂企业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


    2.向企业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3.支付、报销应由企业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


    4.利用资源为企业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5.为企业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6.为企业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7.为企业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8.允许企业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


    (略)处罚的行为。


    10.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及局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


    (二)不诚信行为


    1.围标、串标,哄抬价格。


    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


    3.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


    5.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


    6.无故拖欠劳务人员工资或恶意讨薪的。


    7.寻衅滋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8.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企业造成损失的。


    9.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


    10.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局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


    11.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


    12.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集团和局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


    (三)其他情形。


    1.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


    5.集团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三、惩戒措施


    1.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全局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次被列入黑名单的,永久禁入;在黑名单处理期内,再次出现禁止行为的,永久禁入。


    2.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


    四、信用修复


    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集团及局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


    五、申诉处理


    (略)

    联系(略)

     


     


     


     


    2026年 1月12日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分包商资质等级要求




    1.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注:以上条件均需满足。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分包商财务要求




    1.资金周转;垫资能力良好,无法律纠纷,近三年无亏损记录;


    2.能提供详细的纳税信用证明资料(包括其信用等级证明、无欠税证明等,以证明其税务信用的优良)。





    注:以上条件均需满足。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分包商业绩要求




    (略))。





    注:以上条件均需满足。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分包商信誉要求




    1.未发生过安全、质量、环保责任事故或事件,与局合作无不良信用记录,(略)站截图)。


    2.未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未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未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注:以上条件均需满足。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负责人




    1




    具有3年以上工程管理工作经验,项目管理过程中无重大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事故。




    技术负责人




    1




    具有2年以上劳务工程施工经验,且无重大质量问题。




    安全负责人




    1




    具有安全员C证,施工管理过程中未发生安全事故。





    注:以上条件均需满足。


    附录6(包件1)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具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小型地质钻机




    钻径Φ50-100mm









    1




    注浆泵




    工作压力 3-10MPa









    1




    沥青路面铣刨机




    最大铣刨深度≥15cm









    1




    沥青摊铺机




    摊铺宽度 6-12m









    1




    双钢轮振动压路机




    工作质量 12-14t









    1




    胶轮压路机




    工作质量 16-20t









    1




    乳化沥青洒布车




    洒布宽度 3-6m









    1




    装载机




    斗容 1.5-2m3









    1




    自卸卡车




    载重量≥15t









    2





    附录6(包件2)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具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小型地质钻机




    钻径Φ50-100mm









    1




    注浆泵




    工作压力 3-10MPa









    1




    沥青路面铣刨机




    最大铣刨深度≥15cm









    1




    沥青摊铺机




    摊铺宽度 6-12m









    1




    双钢轮振动压路机




    工作质量 12-14t









    1




    胶轮压路机




    工作质量 16-20t









    1




    乳化沥青洒布车




    洒布宽度 3-6m









    1




    装载机




    斗容 1.5-2m3









    1




    自卸卡车




    载重量≥15t









    2





    注:特种设备进场年限要求3年以内,通用设备(汽车吊等)进场年限要求(略),如投标人机械设备退场时,及时(略)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不仅限于上述列表(为完成此工程所需的其他设备机具及材料均已包含在清单单价中,表中不再列出)。


    备注:“在所参加包件下载采购文件”是指分包商拟参加某包件采购活动的,应按规定下载该包件的采购文件。分包商的下载活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将予以记录,该记录作为分包商是否下载该包件采购文件的依据。
























    序号
    附件名称
    附件大小
    附件说明
    1
    响应文件范本.docx
    118.0kb

    1
    5标ZK33+743.9(YK33+739.9)-K33+772段路基注浆方案.pdf
    978.0kb

    1
    缺陷修复工程劳务协议.pdf
    505.0kb

    1
    缺陷修复工程公开谈判文件.pdf
    736.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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