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电业局火情预警平台项目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2-13在网上发布:庆安电业局火情预警平台项目。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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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庆安电业局火情预警平台项目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略)专业服务能力以及平台建设能力,打造火情预警平台。项目核心建设内容包括火情智能监测系统、快速预警响应机制、数据可视化管理平台,同步提供业务咨询、系统及软件平台功能调试、操作技术指导等全周期服务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庆安电业局火情预警平台项目
    火情预警平台
    -
    1
    庆安县
    40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略)(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成交份额100%
    (略)人民币。
    1.2.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5签订方式:单项合同。
    1.2.6工期:合同签订后40日内完工。
    1.2.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1.2.8服务(略) 1.2.9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100%进度款]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序号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
    备注
    1
    庆安电业局火情预警平台项目
    (略)(不含税)
    /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5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2.1.6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7     2.1.8 响应供应商应为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3月0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略)”的生效判决为准);
        (7)(略)”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略)站(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略)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    2.3.3 产品    2.3.4     2.3.5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2月14日08时30分00秒至2026年02月24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略)
    (略)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02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略)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略)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略)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略)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略)
    服务(略) (略)(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略)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黑龙江省绥化(略) 地    址:
    哈尔滨(略)
    邮    编:
    152000
    邮    编:
    150001
    (略) 杜先生
    (略) 刘晓雨
    电    话:
    (略)
    电    话:
    (略)
    电子(略) /
    电子(略) (略)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略)重庆溉澜溪支行
     
     
    账    号:
    3(略)(略)

        9.2 异议接收方式
    (略)
     
    (略)
    2026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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