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8号商铺(GXCQJY25-994-6)公告(截止时间: 2026-04-07)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3-30在网上发布:1018号商铺(GXCQJY25-994-6)公告(截止时间: 2026-04-07)。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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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公告期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交易须知
    风险提示

    1018号商铺(GXCQJY25-994-6)

    标的名称
    项目编码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
    是否涉及优先权

    1018号商铺(GXCQJY25-994-6)

    DSCQ2025C5B(略)

    挂牌价格

    (略)/月·㎡

    每平方米月租金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5-10-28


    不涉及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4-07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信息
    标的信息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资产处置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

    价款支付方式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其他类型保证金处置方式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本次公开招租标的(略)
    本次招租商铺均按现状招租,租赁场所的状况以招租公告和现场实地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了解挂牌标的的权证、现状、相关费用等基本情况。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对报名标的现状及其相关费用、租赁面积等情况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表示认可,并愿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负全部责任。

    (略)(以下简称“广西交易所集团”)查阅。

    资产招租清单

    序号

    资产名称

    租赁建筑面积(㎡)

    经营范围

    挂牌价格
    (略)/月·m2)

    租金递增

    租期(年)

    (略)


    备注


    1

    1005号商铺


    92.81

    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同时不得经营和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散发刺鼻性气味等影响周边单位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22.00

    每3年为一个租赁周期,第1-3年租赁周期内租金价格按照竞价成交价格不变,从第4年起,租金价格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价格基础上递增3%。

    不超过7年(含7年;含合计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

    5,000.00

    空置


    2

    1006号商铺


    40.67

    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同时不得经营和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散发刺鼻性气味等影响周边单位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22.00

    每3年为一个租赁周期,第1-3年租赁周期内租金价格按照竞价成交价格不变,从第4年起,租金价格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价格基础上递增3%。

    不超过7年(含7年;含合计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

    5,000.00

    空置


    3

    1007号商铺


    45.27

    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同时不得经营和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散发刺鼻性气味等影响周边单位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22.00

    每3年为一个租赁周期,第1-3年租赁周期内租金价格按照竞价成交价格不变,从第4年起,租金价格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价格基础上递增3%。

    不超过7年(含7年;含合计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

    5,000.00

    空置


    4

    1016号商铺


    59.49

    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同时不得经营和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散发刺鼻性气味等影响周边单位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26.00

    每3年为一个租赁周期,第1-3年租赁周期内租金价格按照竞价成交价格不变,从第4年起,租金价格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价格基础上递增3%。

    不超过7年(含7年;含合计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

    5,000.00

    空置


    5

    1017号商铺


    53.26

    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同时不得经营和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散发刺鼻性气味等影响周边单位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26.00

    每3年为一个租赁周期,第1-3年租赁周期内租金价格按照竞价成交价格不变,从第4年起,租金价格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价格基础上递增3%。

    不超过7年(含7年;含合计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

    5,000.00

    空置


    6

    1018号商铺


    30.58

    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同时不得经营和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散发刺鼻性气味等影响周边单位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26.00

    每3年为一个租赁周期,第1-3年租赁周期内租金价格按照竞价成交价格不变,从第4年起,租金价格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价格基础上递增3%。

    不超过7年(含7年;含合计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

    5,000.00

    空置


    7

    1019号商铺


    36.16

    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同时不得经营和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散发刺鼻性气味等影响周边单位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26.00

    每3年为一个租赁周期,第1-3年租赁周期内租金价格按照竞价成交价格不变,从第4年起,租金价格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价格基础上递增3%。

    不超过7年(含7年;含合计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

    5,000.00

    空置


    8

    1020号商铺


    35.41

    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同时不得经营和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散发刺鼻性气味等影响周边单位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26.00

    每3年为一个租赁周期,第1-3年租赁周期内租金价格按照竞价成交价格不变,从第4年起,租金价格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价格基础上递增3%。

    不超过7年(含7年;含合计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

    5,000.00

    空置


    9

    1021号商铺


    37.69

    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同时不得经营和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散发刺鼻性气味等影响周边单位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26.00

    每3年为一个租赁周期,第1-3年租赁周期内租金价格按照竞价成交价格不变,从第4年起,租金价格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价格基础上递增3%。

    不超过7年(含7年;含合计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

    5,000.00

    空置


    10

    3019号商铺


    296.21

    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同时不得经营和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散发刺鼻性气味等影响周边单位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10.00

    每3年为一个租赁周期,第1-3年租赁周期内租金价格按照竞价成交价格不变,从第4年起,租金价格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价格基础上递增3%。

    不超过7年(含7年;含合计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

    5,000.00

    空置


    11

    3020号商铺


    128.78

    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同时不得经营和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散发刺鼻性气味等影响周边单位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11.00

    每3年为一个租赁周期,第1-3年租赁周期内租金价格按照竞价成交价格不变,从第4年起,租金价格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价格基础上递增3%。

    不超过7年(含7年;含合计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

    5,000.00

    空置


    12

    3021号商铺


    211.94

    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同时不得经营和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散发刺鼻性气味等影响周边单位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10.00

    每3年为一个租赁周期,第1-3年租赁周期内租金价格按照竞价成交价格不变,从第4年起,租金价格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价格基础上递增3%。

    不超过7年(含7年;含合计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

    5,000.00

    空置


    备注:


    1.以上标的面积为计算租金的标准,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竞租保证金与招租标的相对应,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明确填写意向标的编号。

    资产招租清单

    序号

    资产名称

    租赁建筑面积(㎡)

    经营范围

    挂牌价格
    (略)/月·m2)

    租金递增

    租期(年)

    (略)


    备注


    6

    1018号商铺


    30.58

    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同时不得经营和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散发刺鼻性气味等影响周边单位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26.00

    每3年为一个租赁周期,第1-3年租赁周期内租金价格按照竞价成交价格不变,从第4年起,租金价格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价格基础上递增3%。

    不超过7年(含7年;含合计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

    5,000.00

    空置


    备注:


    1.以上标的面积为计算租金的标准,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竞租保证金与招租标的相对应,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明确填写意向标的编号。

    ——

    资产处置方基本情况
    资产处置方名称
    资产处置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略)
    9(略)867633

    (略)/月·㎡

    分期


    1. 意向承租方应(略)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2. 承租方必须在接到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竞租申请与承诺书》规定的标准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3. 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以转账方式支付约定的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1. 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 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押金:按照首年1个月租金标准收取;

    租赁保证金:按照首年1个月租金标准收取;
    (略)/平方米收取。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是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必须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无不良经营记录;依法依规在中国境内从事正常经营活动,无税务部门欠税的不良记录,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记录,没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3、意向承租方与出租方曾经或仍存在法律诉讼纠纷、有拖欠租金、水电费等违约记录或被列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竞价黑名单的不得参与;
    4.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企业法人、其他组织需提交的材料: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由广西交易所集团提供范本);
    2.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本企业“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企业及企业法人的查询结果;
    5.税务部门开具的无欠税证明文件;
    6.曾经或现在与出租方不存在法律诉讼纠纷、没有拖欠租金、水电费等违约记录,未被列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竞价黑名单的承诺文件;
    7.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有);
    8.标的状况确认书;
    9.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需提交的材料:
    1.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由广西交易所集团提供范本文件);
    2. 个人身份证;
    3.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4. 曾经或现在与出租方不存在法律诉讼纠纷、没有拖欠租金、水电费等违约记录,未被列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竞价黑名单的承诺文件;
    5.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有);
    6. 标的状况确认书;
    7. 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1. 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加按手印(自然人)的复印件。
        2. 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自然人报名材料
    文件名称
    操作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必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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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书
    (必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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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状况确认书
    (必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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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或其他机构报名材料
    文件名称
    操作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必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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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书
    (必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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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状况确认书
    (必传)

    下载

    预览


    1. 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必须前往现场查看标的现状并签署《标的状况确认书》,在报名时上传《标的状况确认书》。
    2. 意向承租方需到现场了解标的状况,详情请与现场管理方联系,联系(略) 3. 装修期和市场培育期合计不超过6个月,视承租面积大小而定,其中面积小于100㎡的为2个月;超过100㎡(含),但不超过500㎡的为4个月;超过500㎡(含)的为6个月。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采取租金优惠政策,按租金单价的50%收取,至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分摊完毕。
    (略)/平方米·月。
    5.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租赁标的物转租。
    6. 承租方自愿放弃租赁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出租方可自行对租赁标的物的产权采取销售、抵押等任意形式的处置,但出租方那个对租赁标的物的处置不得影响承租方在租期内的承租权。
    7. 其他约定详见附件租赁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8. 南宁(略)

    租金支付方式

    按季度付款,首期款押一付三。

    租赁期限

    不超过7年(含7年;含合计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

    (略)

    ——

    2026-04-07 17:00:00


    1. 交纳资金以到达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2. 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

    3. 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4. 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广西交易所集团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略)
    中信银行南宁青秀支行
    8(略)(略)


    1.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广西交易所集团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广西交易所集团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广西交易所集团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他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名称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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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书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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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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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合同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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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其他方式(由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该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网络竞价

    (略)


    类型
    文件名称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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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记录





    标的状况确认书.docx
    承诺书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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