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蓉高速公路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HRXDTJ-2标项目办公及生活家具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4-10在网上发布:沪蓉高速公路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HRXDTJ-2标项目办公及生活家具询比采购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查看详细信息请 注 册 登 录





    1.采购条件
    (略)(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办公及生活家具组织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沪蓉高速公路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HRXDTJ-2标项目从临空互通终点开始,起点桩号为K64+100,跨越后湖,至盘龙城经济开发区与机场高速、机场二高速交叉;跨府河后进入东西湖区柏泉街道,上跨杜公湖湿地公园后与硚孝高速交叉,终点在走马岭街道东西湖枢纽互通,终点桩号为K86+000,全长21.9km。本标段主线路基工程12.484km,主线桥梁9416.06m/23座(其中特大桥6425.5m/3座,大桥2041m/4座,中桥932.56m/15座,小桥17m/1座),桥梁比例约为43%,无隧道,4座互通(盘龙城互通、黄花涝互通、柏泉互通、东柏枢纽),服务区 1 处(柏泉服务区),天桥3处(钢混组合梁,2处原位改建,1处移位新建)。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共划分1 个合同包,具体采购范围如下:
    2.3 供货起始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供货(略) 2.5质量标准:必须为全新正品行货,质量需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可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申请人须为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略)”(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职务侵占罪等贪污贿赂犯罪;
    (4)其他(略)站(
    (略)或建设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略)或建设集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3.5供应商如成交,采购人将依据建设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略)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且可以降低履约担保的缴纳比例。
    (略)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略)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
    (2)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骗取中标,包括以他人名义投标;
    (3)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串通,影响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4)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被查实的;
    (略)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6)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造成项目经理部严重损失的;
    (7)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8)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者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将成交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将项目再次分包;
    (略)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1)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其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3.5.4 对于有上述3.5.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构成根本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有权优先以成交人提交的履约担保抵扣,若履约担保不足以弥补采购人全部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继续追偿。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当(略)址: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13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略)(略)/合同包,文件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9时30分
    5.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略) 5.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4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预备会,供应商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略)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略)址:
    8.联系方式
    (略)
    (略)沪蓉高速公路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HRXDTJ-2 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湖北省武汉(略) (略) (略) (略)(略)
    地 址:武汉(略) 邮政编码:430071
    (略) 联系(略)(略)纪委办公室
    地 址:湖北省武汉(略) 联系方式:(略)
    异议渠道:供应商(略)

    2026年4月10日
    附件1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合同包

    资质要求

    第1合同包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申请人,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合同包

    业绩要求

    第1合同包

    近3年承担过1个办公及生活家具供应业绩。

    注:供应商应提供近3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来承担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应含有:甲、乙方单位名称,货物清单,甲、乙方签字盖章等内容。如果合同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可由甲方出具有效证明。如无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甲方证明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采购人在对供应商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业绩。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合同包

    信誉要求

    第1合同包

    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1、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略)”(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职务侵占罪等贪污贿赂犯罪的;
    (4)其他(略)站(
    (略)或建设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略)或建设集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注:对以上信用状况供应商应作出信用承诺(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四)信誉情况表)。



    附录4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响应性评审内容

    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供应商(略)
    供应商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响应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的供应商名称、申请函中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供应商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响应文件的签署

    响应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签署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响应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申请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申请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4

    响应文件组成部分

    响应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属于重大偏差: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已标价的报价清单、供应办公及生活家具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实施计划书、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正在执行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信誉情况表、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认定行贿罪、职务侵占罪等贪污贿赂犯罪的声明、近5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注:①采购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③供应商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供应商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5

    联合体供应商

    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6

    投标报价

    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一份响应文件有多个报价,提交了选择性报价;
    (2)申请函中投标总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总报价不一致;
    (3)供应商提交了调价函;
    (4)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报价异常一致或呈规律性变化的,相关供应商响应文件均应否决。

    7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对采购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了修改。

    8

    其他情形

    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未在申请函上填写投标总报价;
    (2)投标报价高于采购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9

    响应保证金

    /

    10

    资格评审内容

    营业执照

    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11

    资质证书

    /

    12

    安全生产许可证

    /

    13

    资质等级

    供应商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供应商应同时具备:
    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填报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并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营业执照。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注:供应商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供应商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14

    财务状况

    /

    15

    类似项目业绩

    供应商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3年承担过1个办公及生活家具供应业绩。
    2、供应商应填报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该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略)的名义计算。
    4、合同协议书应含有:项目名称,甲、乙方单位名称,货物清单,甲、乙方签字盖章等内容。如果合同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可由甲方出具有效证明。如无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甲方证明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采购人在对供应商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业绩。
    (略)或其法定代表人作为授权委托人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协议书。
    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注:供应商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供应商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16

    信誉

    供应商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未处于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供应商未在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列为D级,且未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被列为D级;

    4.不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略)”(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职务侵占罪等贪污贿赂犯罪的;
    (4)其他(略)站(
    (略)或建设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略)或建设集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5、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用承诺书》。

    17

    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与本项目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属于重大偏差: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
    (4)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项目的监理人及其附属单位;
    (7)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项目的投标。

    18
    >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经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响应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供应商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供应商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略)

    咨询热线:400-601-4000 | 客服热线:400-601-4000 转 8000 | 销售热线:400-601-4000 转 8001

    导航网Group | 星河经纬(北京)资讯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备案编号 11010802023282 京ICP证 020180 号

    本站法律顾问:北京市汉达律师事务所  林光明律师

    北京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大学南路大华天坛大厦六层

    版权所有 2002-2026 导航网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1124611


    • 导航网APP

    •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