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26]第10号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4-13在网上发布: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26]第10号。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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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26]第10号


    发布时间:2026-04-13 00:00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6]第10号
    经郯城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挂牌出让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地块编号


    地块坐落


    出让面积(m2)


    土地
    用途


    出让年期(年)


    规划条件


    起始价
    (略)


    保证金
    (略)


    备注


    TC-G-2025-080号


    金泉路与白马河西路交汇处


    36384


    二类工业用地


    50


    容积率
    不小于1.0
    建筑系数不小于40%
    绿地率
    不大于15%


    1410


    1410


     


    TC-G-2025-077号


    郯城经济开发区顺亿路东侧


    23721


    二类工业用地


    50


    容积率
    不小于1.1
    建筑系数不小于45%
    不得安排非安全生产必须的绿地


    737


    737


     


    TC-G-2025-074号


    郯城街道东庄社区、师郯路与富民路交汇处


    4172


    商务金融用地


    40


    容积率
    不小于1.2且不大于3.0
    建筑密度不大于55%
    绿地率
    不小于25%


    717


    717


     


    TC-G-2025-084号


    高峰头镇聚才路与兴业路交汇处


    4609


    批发市场用地


    40


    容积率
    不小于0.7且不大于2.0
    建筑密度不大于60%
    绿地率
    不小于10%


    413


    413


     


     
    备注:1、宗地出让范围内的原有不动产权证书(包括:土地证、房产证、林权证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略)/吨,R&D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1.5%; 
    (略),由土地竞得人额外承担。竞得人须在挂牌结束后30日内,持财政部门出具的地上附属物资产处置完毕的证明方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存在拖欠本县县区土地出让价款等行为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该单位控股或投资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政策等文件规定禁止参加竞买的之外,均可参加竞买,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竞买申请
    (略)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并冻结竞买保证金的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上午9时至2026年5月11日下午3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人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经交易系统确认后,方为具有报价资格的竞买人。申请人取得竞买资格后,必须在挂牌期内进行报价,否则无法竞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四、竞买时间、竞价方式
    挂牌出让采取(略)上限时竞价(中间没有时间间隔),如遇特殊情况会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发布公告择期进行人工现场竞价,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资格审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制度,竞得人应在网上交易系统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持成交通知书、竞买申请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及本公告规定的相关资料原始证件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公告要求的签订成交确认书,按程序签订出让合同;不符合公告要求的,竞价结果无效,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挂牌出让。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应详细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即视同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三)申请人请(略)上交易活动的,申请人将被列入临沂市土地市场诚信体系黑名单。
    (四)本次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竞得人在网上交易系统向其发出《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资格审查的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并签订《成交确认书》。土地竞得人不按要求提供材料或提交虚假材料的、资格审查通过后应签订《成交确认书》而不签订的,撤销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不超过成交价或者未成交标的起始价的20%),按照规定上缴国库;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出让人可适时对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挂牌出让。
    (五)参加限时竞价的竞买人需使用自备电脑(略)“办事指南”专栏,请认真阅读)。
    (六)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人可提供有限协助。
    (七)如遇交易系统升级等情况导致无法进行网上交易,后续报名和竞价方式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中国土地市场网网址: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郯城县建设路7号
    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郯城县府前街151号政务服务中心五楼西区
    咨询(略) CA证书办理(略) CA证书技术支持:(略)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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