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2025年城区供水管线完善项目(三标段)-1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4-21在网上发布:绥化市2025年城区供水管线完善项目(三标段)-1。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查看详细信息请 注 册 登 录



    绥化(略) 绥化(略) 项目编号:SZ0000G(略)
    1.招标条件
    绥化(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绥化(略) 2、建设(略) 3、主要建设规模:更换长江路、广顺街、衡山路、昊天路供水干线,建设内容均为现状管线改造,按原管径、位置、深度更换供水管线、增加控制阀门、阀井,泄水井利旧。改造供水管线4985米,管线材质采用给水用聚乙烯(PE100)管,其中DN500管线1362米、DN400管线1760米、DN300管线1680米、DN100管线183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
    (略)
    5、计划工期:2026年5月25日开工,2026年9月30日竣工;工期129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失信行为记录,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连续3个月(2026年2月-2026年4月)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以单位查询结果为准(含:1.养老保险,2.医疗保险,3.失业保险,4.工伤保险)的明细(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需提供用企业账号(略) 3.3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文件要求执行,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文件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其中: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质量管理人员1人。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注:本项目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出后启动清标程序,对所有潜在投标人资格、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誉等与投标文件是否不符,各潜在投标人投标报价进行比对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存在围标串标以及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工程重新招标的,移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4信誉要求:
    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核查路径:以<信用中国>查询网址:
    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
    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3年4月1日至獲取招標文件截止之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工程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8投标人需提供项目经理无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略)”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略)”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04月21日17时00分至2026年04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13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为:2026年05月13日0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略)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7.2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3日09时0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略)上发布。
    9.其他事项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獲取招標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黑建规(2025)3号)的规定,对于在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10.联系方式
    投诉受理单位:绥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略) 监督单位:绥化市建设工程监测中心
    联系(略) 招 标 人:绥化市供排水服务指导中心
    地   址:绥化市
    (略) 电   话:(略)                  
    (略)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略) 联 系 人:伊女士
    电    话:(略)*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略)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略)''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咨询热线:400-601-4000 | 客服热线:400-601-4000 转 8000 | 销售热线:400-601-4000 转 8001

    导航网Group | 星河经纬(北京)资讯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备案编号 11010802023282 京ICP证 020180 号

    本站法律顾问:北京市汉达律师事务所  林光明律师

    北京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大学南路大华天坛大厦六层

    版权所有 2002-2026 导航网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1124611


    • 导航网APP

    •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