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 (略)
采购目录明细单价限价(最高)数量总限价(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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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
(略)上报价,逾期未报价视为自动放弃参选资格。
2.线上报价时上传加盖公章后的完整的响应文件pdf电子版,文件内容应清晰、无涂改、无缺页漏项。
3.响应文件需按要求签字、盖章,未按规定编制及签章的,一律按无效响应处理。
4.所有响应资料须真实有效,采购人有权核查真伪,存在弄虚作假的,取消成交资格、解除合同并追偿全部损失。
5.响应文件上传提交、评审时间均以平台系统提示为准。
6.递交响应文件即视为完全认可本采购文件全部条款及要求。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结果以线上数据为准,如供应商未按要求参与网上投标(报价),则视作投标(报价)无效。四、投標保證金无五、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情况,以商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由采购小组的抽签决定。六、其他要求(一)采购异议处理: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七个工作日内,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七、联系方式采购执行方/需求方:单位名称: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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