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黄塘榕园路3号之三长城观湖阁5层01-04号房等四处房产整体转让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6-29在网上发布:惠州市黄塘榕园路3号之三长城观湖阁5层01-04号房等四处房产整体转让。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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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详情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的标的资产,并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广东产权”)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2.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保证和承诺披露内容和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的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等)均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已了解并认真考虑了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5.涉及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约定的要求,履行通知及征询优先购买权人的义务,保障优先购买权人的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对于因我方要求优先购买权人只能以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所产生的风险及相应法律责任,由我方自行承担。


    6.如交易资金涉及跨境结算的,我方承诺按照外汇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结算手续,若由于交易双方或转让标的原因造成交易价款无法划转等情形的,相关风险与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惠州市黄塘榕园路3号之三长城观湖阁5层01-04号房等四处房产整体转让
    资产描述


    标的资产(略)

    标的所在地
    广东省惠州(略)
    共有情况
    不涉及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不涉及




    标的详情
























    实物房产
    (略)
    见其他说明
    建筑面积
    合计206.18 (平方米)
    规划用途
    住宅
    坐落位置
    /
    建筑结构
    钢筋混凝土结构
    目前用途
    办公
    使用年限
    70(年)
    其他说明
    1.恵州市黄塘榕园路3号之三长城观湖阁5层01号房,《不动产权证书》粤(2022)惠州市不动产权第(略)号;建筑面积25.73平方米;该标的现状:自用。2.惠州市黄塘榕园路3号之三长城观湖阁5层02号房,粤(2022)惠州市不动产权第(略)号;建筑面积94.79平方米;该标的现状:自用。3.惠州市黄塘榕园路3号之三长城观湖阁5层03号房,《不动产权证书》粤(2022)惠州市不动产权第(略)号;建筑面积53.75平方米;该标的现状:自用。4.惠州市黄塘榕园路3号之三长城观湖阁5层04号房,《不动产权证书》粤(2022)惠州市不动产权第(略)号;建筑面积31.91平方米;该标的现状:自用。




    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注册地(住所)
    惠州(略)
    法定代表人
    陈仁威
    注册资本
    (略)(人民币)
    经营规模
    小型
    经济类型
    (略)(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略)960116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略)会议纪要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直辖(略)
    批准单位名称
    (略)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
    (略)名下物业资产立项的批复
    批准文号
    置业字[2022]83号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批准日期
    2022-06-07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价款支付要求
    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略)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展示安排
    本项目在挂牌期间接受现场踏勘,踏勘(略)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标的资产按现状交易。本次标的资产面积根据转让方现有的房地产权证中记载的数据确定,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以国土房管部门登记数据或测绘数据为准,交易价格不因面积变化而改变。


    2.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现状、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资产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转让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过户、权属变更登记等一切风险。


    3.标的资产现状:目前转让方自用,无租赁或被占用情况,无查封等形式限制权利情况;标的房产均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权属清晰,无争议。电梯楼(电梯直到4楼,第5层为楼梯,标的资产(略)


    (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估报字[2025]第516号)。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保证金交纳及处置方法
    (略))
    10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17:00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和《资产受让须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在未违反相关规定及约定前提下,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将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保证金;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其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扣除相关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在网络竞价环节中(动态报价除外)各意向受让方均不进行有效报价的;


    (2)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不按照事先确定条件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3)未按约定期限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拒绝或迟延履行约定义务的;


    (4)法律法规、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公告和交易各方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收款账号
    (略) (略)




    信息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信息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8个周期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资产交易合同.pdf












    交易机构(略) 白小姐
    交易机构联系(略) (略)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交易机构网址


    无附件

    咨询热线:400-601-4000 | 客服热线:400-601-4000 转 8000 | 销售热线:400-601-4000 转 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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