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妇幼保健院关于语言行为评估与康复系统征集参数与询价公告(重)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6-30在网上发布:宁明县妇幼保健院关于语言行为评估与康复系统征集参数与询价公告(重)。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查看详细信息请 注 册 登 录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发布语言行为评估与康复系统公开征集技术参数、市场询价公告,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宁明县妇幼保健院语言行为评估与康复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略)
    项目一览表:(采购需求见附件1)
    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参与报名的单位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采购标的[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或者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应具备与采购标的对应的医疗器械注册或者备案凭证。
    (二)参与报名的单位(略)站(
    .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一式一份)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查),报名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二)设备名称、型号、生产厂家、报价单、技术参数、配置清单、产品使用年限、专机专用耗材名称及价格、诊疗项目医保编码、产品彩页、用户名单等相关材料(尽量简化)。
    (三)证明设备合格的相关文件。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现场提交材料:宁明县妇幼保健院门诊楼4楼采购办,(略) (二)邮寄:宁明县妇幼保健院(宁明县城中镇中华西街93号)门诊楼4楼采购办。(略) (三)时间: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6日,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五、其它补充事宜
    (一)本次征集目的是论证参数和拟定招标最高限价,请认真报价,否则被视恶意报价。
    (二)产品报价不能超过采购预算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报价合理性认定:采购人认为参与报价单位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可以在合理的时间内要求其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则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采购人也可以直接认定其为无效报价,无需要求其提供报价合理性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名材料的密封和提交
    1.报名材料全部装入一个或者多个包封袋/箱中并加以密封,封口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以示密封。
    (略)名称、(略) 3.未按上述规定密封的报名材料将被拒收。
    4.以上材料需加单位公章,评议结束后材料不再退回。
    5.本次参数征集及询价原则上无需报名单位参加,如需参加会另行通知,厂家也可提出要求进行讲解或实物展示。
    6.评分标准见附件2.
    7.项目参数征集及询价结果不面向社会公布,具体采购工作请见项目后续正式采购信息。
    宁明县妇幼保健院
    2026年6月30日

    咨询热线:400-601-4000 | 客服热线:400-601-4000 转 8000 | 销售热线:400-601-4000 转 8001

    导航网Group | 星河经纬(北京)资讯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备案编号 11010802023282 京ICP证 020180 号

    本站法律顾问:北京市汉达律师事务所  林光明律师

    北京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大学南路大华天坛大厦六层

    版权所有 2002-2026 导航网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1124611


    • 导航网APP

    •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