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概况
标的展示:
1、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意向受让方须提前与转让方预约勘查时间。
2、(略)
3、(略)
4、意向受让方应当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自行进行现场勘查。 |
标的资产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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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略)按照本申请书的内容披露公告。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略) |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略)45715E |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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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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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天津 (略)
滨海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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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注册地址
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华科四路5号1-1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王盛华 |
注册资本
19,383.4 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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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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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
小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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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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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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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略)08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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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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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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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略)天津宏大处置8台设备的批复(中国恒天企〔2026〕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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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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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中国恒天企〔2026〕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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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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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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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略)的正整数倍。
二、意向受让方(略)登记资料并已交纳保证金(不计利息),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标的的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查阅由转让方提供的本项目档案文件),对项目标的情况已充分知晓,认可交易标的现状。
三、受让要求
1、受让方按照《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书》向河北产权市场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后完成以下工作: (略)指定账户; (略)指定账户。
3、受让方未按公告要求时限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转让方有权终结本次项目交易并另行处置标的资产。
4、交易价款结算:
河北产权市场在确认收到生效交易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为交易双方办理交易价款结算。
5、意向受让方向河北产权提交受让申请即表示已对转让标的的现状查验完毕并接受,自愿承担本转让标的以现状转让的一切交易风险和拆除风险,由此产生的费用、后果和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对转让标的的完整性、品质及原用途不作保证,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披露的资产清单仅供参考,不代表转让标的与其完全一致。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天津产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为完成转让标的清(拆)运工作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资质、条件和限制,如因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清(拆)运或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或出现事故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 |
报名提交材料
1、根据公告要求,(略)材料。
2、河北产权市场要求的其他材料。 |
报名材料
自然人报名材料
文件名称
操作
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书
(必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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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预览 |
承诺函
(必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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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预览 |
企业或其他机构报名材料
文件名称
操作
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书
(必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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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预览 |
承诺函
(必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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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预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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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本次转让标的以实际状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自行进行现场勘察。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受让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
公告中附件资产明细表及图片仅供参考,以标的物实际状况为准。
1、本项目挂牌价格为包含增值税价格。
2、本项目标的资产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承担瑕疵担保,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资产移交时以现场实物资产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自愿接受转让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或资产质量等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资产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3、意向受让方现场勘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提供交通工具。踏勘后报名需签署提交《踏勘确认书》。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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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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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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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
2026-07-27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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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注意事项
意向方提交报名之后,进入交易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意向方本单位(人)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务必在付款时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 |
账户名称(略) |
开户行(略)石家庄中华北大街支行 |
账号
3(略)(略)0 |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河北产权市场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用于支付河北产权市场交易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
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未涉及不予退还事项的,由河北产权市场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一)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由此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
(二)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河北产权市场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四)意向受让方被确认符合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未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五)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单方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或未按公告要求时限签署交易合同的;
(六)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合同要求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七)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投资资格或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无正当理由不推进交易的,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八)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九)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河北产权市场造成损失的;
(十)其他依据项目公告、河北产权市场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略)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对交纳的保证金进行处置。
三、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其他法律责任。 |
保证事项
略 |
处置办法
无 |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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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明细 |
下载
预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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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确认函 |
下载
预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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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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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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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动态报价 |
交易须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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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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