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校园食堂大宗食材集中采购云服务平台公开遴选供应商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8-10在网上发布:巨鹿县校园食堂大宗食材集中采购云服务平台公开遴选供应商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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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与膳食经费管理工作要求,规范食堂运行管理,降低采购成本,强化财务监督,完善大宗食材网上平台采购机制,保障师生饮食安全与营养健康,特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巨鹿县校园食堂大宗食材集中采购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目标
    为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和大宗食材集中采购的相关文件要求,通过公开遴选与资质审核,筛选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建立源头可溯、过程可控、价格透明、质量安全的网上集中采购机制,从源头上严把学校餐饮质量关、安全关和廉洁关,保障为学生提供优质校园餐的任务目标落地。
    二、采购内容
    为县域内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提供大宗食材配送服务及配套财务资料,覆盖三餐供应需求;服务期按学年暂定,实行一年一签,协议期满后将根据服务表现予以续约,或根据政策要求进行调整。本次采购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强制性要求,主要分为三大类:
    1.粮油类:米类、面粉类、食用油类;
    2.生鲜类:肉类、蛋类;
    3.牛奶类:学生用奶;
    (粮油类和牛奶类可以按照大类申请,生鲜类可以按照分项小类申请)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巨鹿县域内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经营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须(略)
    3.参选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略)”无违法犯罪记录。
    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需提供申请日期前一个年度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自觉遵守平台相关管理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相应经营规模,拥有一定面积的固定经营场所及符合卫生标准的仓储设施。
    2.配备专用配送车辆,满足学校供餐需求;车辆需定期消毒,实行专车专用,生熟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运输冷藏、冷冻食材全程需进行温控,确保符合储存条件;仓库环境清洁,具备防鼠防虫条件,定期消毒并建立完整记录台账。
    3.生产企业应当具备食品安全检验能力,供应食品应当按要求提供对应批次的合格证明文件或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食用农产品应当按要求提供对应批次的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各类合格证明应当随食品原料一同配(略)
    4.相关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清洗消杀,符合食品安全与食品卫生要求。
    5.所供应食材的价格不得高于巨鹿县县域内同期同类市场批发价格。
    6.所提供食材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1)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和强制性要求。
    (2)食用油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备产品质量检测报告;采购的食用油需为一级压榨或精炼食用油,不得使用转基因食用油。
    (3)原材料应当提供产品合格证以及同批次检验(测)报告。畜禽肉类需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猪肉还需附有非洲猪瘟检测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大米应当提供镉、黄曲霉毒素等指标的检测报告。各类合格证明应当随食品原料一同配(略)
    (4)蛋类需为正规养殖场产品,养殖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能够提供从养殖到交付全过程的检验证明;具备完善的储存、运输设施,可保持适宜温度和湿度,避免交叉污染;食材到校时间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10天。
    (5)预包装食材应当具有完整包装和标签,标明生产日期、产地、保质期、成分等信息。
    7.按要求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并能满足日常配送需要,各工作人员须身体健康且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8.具备应急保障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处置措施,能够常备一定金额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金。
    四、报名方式与评选流程
    (一)报名
    请有意向参与遴选的供应商严格按照规定时限提交报名材料,逾期提交的报名材料将不予受理。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各供应商须以独立主体身份参与,确保自身具备独立承担合同责任与义务的能力。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食品生产或经营资质文件(包括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等原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
    5.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需提供2026年度税收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填写完整的平台供应商申请表(见附件)。
    (略)公章。
    报名地址:巨鹿县教育局106室(一楼)
    报名时间:2026年8月12日—8月14日
    (略) (二)初审
    由巨鹿县教育局商请有关部门协助开展对报名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报名材料应真实、有效、清晰,若存(略)资格。
    (三)考察
    巨鹿县教育局组织工作人员对申请入驻的供应商开展考察评估,考察范围包括供应商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场所、仓储环境、配送能力等。
    (四)公示
    遴选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供应商提交履约保函后签订入驻协议,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服务标准、违约责任等内容,并纳入平台管理。履约保函用于违规违约情形下的应急处置。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巨鹿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共同筑牢我县中小学食品安全防线。
    附件:巨鹿县校园食堂大宗食材集中采购云服务平台供应商申请表
    巨鹿县教育局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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