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信息
本次招租标的(略) (略)(以下简称“广西交易所集团”)查阅。
资产招租明细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参考面积(㎡) |
免租期 |
租期(年) |
租金递增率 |
(略)/年) |
(略)) |
用途 |
原合同到期时间 |
1 |
2号售货亭 |
6 |
无 |
3 |
每年递增2% |
41,000.00 |
10,000.00 |
商业 |
2025年7月19日 |
2 |
3号售货亭 |
6 |
无 |
3 |
每年递增2% |
26,000.00 |
10,000.00 |
商业 |
2025年10月26日 |
3 |
4号售货亭 |
6 |
无 |
3 |
每年递增2% |
22,000.00 |
10,000.00 |
商业 |
2025年11月15日 |
备注:
1.以上标的面积为计算租金的标准,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竞租保证金与招租标的相对应,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明确填写意向标的编号。
3.以上标的在签订合同后按现状将租赁物交付使用。
4.以上标的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5.原承租方(略)时必须主张权利,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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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资产招租明细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参考面积(㎡) |
免租期 |
租期(年) |
租金递增率 |
(略)/年) |
(略)) |
用途 |
原合同到期时间 |
3 |
4号售货亭 |
6 |
无 |
3 |
每年递增2% |
22,000.00 |
10,000.00 |
商业 |
2025年1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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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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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方简况
资产处置方基本情况
资产处置方名称(略) |
资产处置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略)46724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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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
(略)/年
|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
|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广西交易所集团按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约定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逾期视为放弃承租资格。
2.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承租方应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3.意向承租方应(略)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1. 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 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
其他类型保证金处置方式
(略),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 |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 须为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
报名提交材料
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标的状况确认书;
5.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身份证明文件;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标的状况确认书;
5.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1.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标的状况确认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摁手印的复印件。
2.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
报名材料
自然人报名材料
文件名称
操作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必传)
|
下载
预览 |
标的状况确认书
(必传)
|
下载
预览 |
企业或其他机构报名材料
文件名称
操作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必传)
|
下载
预览 |
标的状况确认书
(必传)
|
下载
预览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按现状招租,(略)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2.原承租方(略)时必须主张权利,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3.其他约定详见附件租赁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4.南宁(略)
|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略)
|
保证金说明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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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
2026-08-17 17:00:00
|
交纳注意事项
1.交纳资金以到达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
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4.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广西交易所集团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略) |
开户行
中信银行南宁青秀支行 |
账号
8(略)(略) |
保证金处置方式
1、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广西交易所集团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广西交易所集团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广西交易所集团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他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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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84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docx |
下载
预览 |
|
25-884 标的状况确认书.docx |
下载
预览 |
|
售货亭租赁合同.pdf |
下载
预览 |
|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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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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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其他方式(由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该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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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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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须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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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