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信用评定申请表
AAA级证书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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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转让标的为江苏省无锡环境监测中心的两台报废机动车。其中,一台为尼桑奇骏牌小型普通客车(发动机号:QR25056087);另一台为福特牌轻型客车(发动机号:9BG00523)。两车均已无法正常使用,现停放于周新东路123号(无锡市环境监控中心大院内),标的车辆均以现状为准。
1、本次交易转让方不开具发票,仅出具行政事业性收据;
2、本次转让标的整体转让,不接受单辆受让申请;
3、标的资产从现存放地搬离由受让方负责,相关搬运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为报废车辆处置,标的资产均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资产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1、产权转让总价款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转让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通过点击“正在报名”按钮进行线上报名,并于公告期满日16时前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0.14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且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4、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的企业。
5、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6、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先用于支付无锡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转让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⑤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8、标的资产搬运工作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应接受并严格执行转让方制定的《搬运规则》(详见附件1:《搬运规则》),相关搬运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资产转让批准文件。
1、如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变更挂牌条件,待重新办理挂牌手续后再次挂牌。
2、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
3、本公告仅为本次资产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资产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的前提下,可以在公告期间内查询《评估报告》等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实地看样。看样联系人:邱主任 18921280218。
4、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在挂牌期间内通过点击“正在报名”按钮进行线上报名,交纳足额保证金后取得竞买资格。意向受让方需提交以下材料
企业:
(1)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复印件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
(3)《报价须知》(见附件2,盖章)
(4)《受让意向登记表》(见附件3,盖章并填写)
(5)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此项材料无须提供)
(6)《看样承诺书》(盖章)
(7) 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复印件盖章)
5、本次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江苏省发改委文件执行。
附件1:搬运规则.doc 附件2:报价须知.doc ef59513e8f8884ef731be271f2bcaf5e.jpg 4dfe38f92ee878a51b16adcf307711c7.jpg fe477cd23cc0e301fa745a934d3c2516.jpg 附件3:受让意向登记表.docx 75cd1f86e5036cd295c375cf95c8ccc1.jpg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8-27在网上发布:江苏省无锡环境监测中心部分资产(报废机动车两辆)。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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