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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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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略)崇州市第二轮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项目660L垃圾桶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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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
成都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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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周期 |
合同签订生效后,按采购人要求,7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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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 (略)及以上的垃圾桶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体现签订时间、项目名称、工作内容、服务期限、合同量等主要内容,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财务要求:近3年无连续亏损(新设立企业自设立以来);(4)其他要求:无;(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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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应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并满足本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全部内容(各标准要求不一致的,以最高者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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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组成及主要内容 |
资格审查文件(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报价表、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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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要求 |
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word版电子文档1份,PDF电子文档(正本盖章扫描件)1份(U盘),所有资料需装订成册并在截止时间内送达采购人处。2.签署要求: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法人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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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的递交 |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8日10:00前(当天)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不接收邮寄。递交(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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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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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限价 | (略)(含税)。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总价限价和分项单价限价,否则将作否决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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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
本项目无预付款,响应单位按采购人需求提供货物,采购人所需的全部货物(略)人所需的所有支付资料后 30个工作日,支付至合同结算总金额的95%,剩余5%留作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无息归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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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担保 |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形式及提交时间:通过成交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的方式缴纳,须在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前提交。供应商应按以上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供应商不能按本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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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地 址:成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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