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辽宁宝来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盘锦瑞东石化贸易有限公司三户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涉及破产财产和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盘锦中天石蜡化工有限公司两户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涉及破产财产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8-28在网上发布: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辽宁宝来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盘锦瑞东石化贸易有限公司三户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涉及破产财产和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盘锦中天石蜡化工有限公司两户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涉及破产财产。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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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两户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涉及破产财产),整体捆绑拍卖。
    一、拍卖(略) 二、拍卖时间:2026年9月4日09:00:00开始至竞价结束。
    三、中拍平台竞买登记时间: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30日
    四、预展时间: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30日。
    【现场踏勘时间】:
    1、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8月30日17时止,竞买人可以联系破产管理人((略) 2、因标的勘验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标的勘验期间,竞买人必须遵守委托方要求,否则委托方有权驱逐其离开现场,并且出现一切事故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具体实施时,按委托方规定执行。
    五、预展(略)  
    六、参拍标的:
    (略)两户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涉及破产财产。
     
    七、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1、第一部分破产财产基本情况
    (略)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管理人。
    (略)管理人(略)址:
    (略)三户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涉及破产财产,主要为流动资产(不包括货币资金)、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投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等,主要财产情况如下:
    (1)流动资产(不包括货币资金)
    流动资产主要为纳入评估范围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以及其他流动资产。
    (2)长期股权投资
    (略)的股权投资。
    (3)其他权益投资
    (略)的股权投资。
    (4)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主要为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管道及沟槽)、设备类资产(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
    (5)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清理主要为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报废资产。
    (6)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主要为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在建土建、在建设备和工程物资。
    (7)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主要为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外购软件、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
    (8)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催化剂等。
    (9)其他非流动资产
    以上资产详情详见备查文件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6〕第2251号)。
    2、第二部分破产财产基本情况
    (略)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
    (略)管理人(略)址:
    (略)两户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涉及破产财产,主要为流动资产(不包括货币资金)、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等,主要财产情况如下:
    (1)流动资产(不包括货币资金)
    流动资产主要为纳入评估范围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以及存货。
    (2)长期股权投资
    (略)对盘锦(略) (3)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主要为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管道及沟槽)、设备类资产(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
    (4)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清理主要为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报废资产。
    (5)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主要为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包括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
    (6)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主要为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外购软件、商标、专利、域名等无形资产。
    (7)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催化剂等。
    以上资产详情详见备查文件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6〕第2253号)。
     
    八、拍卖相关条件:
    1、竞买人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竞买人最近三年(自最新挂牌公告日起倒推计算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处于刑事立案调查程序中、无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果竞买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则自其成立起无前述情形且其控股股东最近三年无前述情形。
    3、竞买人应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参与本次竞买,具备确定性的资金来源,且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能提供不低于其拟竞买总额度的资金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4、竞买人或其控股股东须在石化行业中具有石油炼化类大型实体企业的经营管理经验。
    5、本项目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收取。
    6、已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拍卖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拍卖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拍卖标的情况或拍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拍卖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在充分了解、接受、知悉、同意的基础上自愿选择参与本项目受让。
    7、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管理人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8、本项目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后的5个日历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不计息)外剩余交易价款分别支付至两部分破产财产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将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若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管理人有权取消交易,并扣除买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
    9、同意在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大连产权交易所在收到管理人的划转交易保证金申请文书后,大连产权交易所将交易保证金划转至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
    10、同意在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拍卖标的所有权自人民法院出具确认拍卖成交的民事裁定书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11、承诺接收五户破产企业全体职工,确保职工稳定。
    12、本项目仅转让资产,无产能指标,买受人需自行解决产能指标。
    13、承诺在受让拍卖标的后,不迁移装置、生产线,且能够保障持续经营。
    14、承诺在受让拍卖标的后,涉及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资产(如房产、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机动车、知识产权、长期股权投资等),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予以协助,办理过程中涉及的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破产企业和买受人各自依法承担。拍卖标的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及办理二次权属变更登记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等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15、承诺在受让拍卖标的后,不涉及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财产(如存货、机器设备、电子设备、报废资产、消耗品等),由买受人自行组织相关人员盘点交接,管理人予以协助,资产交接所需人员、车辆、设备、设施、包装物、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资产交接过程中所涉及的安全、消防、环保等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16、承诺在受让拍卖标的后,涉及需要通知债务人的财产(如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转受双方共同履行通知义务,如涉及报纸公告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17、承诺知晓并接受,破产程序终结后,破产企业法人资格注销,生产经营资质作废,买受人继续经营,需重新办理各种资质证照。
    18、承诺受让本项目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19、本次标的资产按现状转让,管理人、大连产权交易所对标的资产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信息披露公告所载图片及附件清单仅供参考。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相关资产清单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标的资产交割及交接依据。竞买人应在提交受让申请前对标的资产进行充分尽职调查。
    20、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竞买人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拍卖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竞买人一经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同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自愿承担全部责任与风险。被确定为买受人后,若出现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资产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全部责任与风险,管理人及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照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并将标的资产重新进行信息披露公告。
     
    九、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1、第一部分破产财产重大事项提示:
    (1)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产权瑕疵事项显示:
    未取得产权证明的房产:
    (略),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产权瑕疵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人注意。
    房地分离的房产、土地:
    (略);因无法确定后续能否补办出让手续完善权属,本次评估针对上述6宗土地使用权暂按账面价值列示评估价值,提请报告使用人注意。
    证实不符的房屋、土地:
    (略)对改扩建后的房屋建筑物进行了现场测量,测得总面积为6,804.99平方米。本次评估以该测绘成果作为面积计算依据,提请报告使用人注意。
    (略)已全额支付转让价款,并补缴了地块土地使用税,且已实际占有使用该地块及地上资产。
    (略),导致地块至今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权属登记人仍为王某,目前该案尚未办结。鉴于上述权属纠纷的现状,本次评估将上述土地相关款项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以账面价值列示评估价值,提请报告使用人注意。
    (略)管理和使用。本次评估范围仅涉及上述土地使用权价值,不包括该地上建筑物,同时亦未考虑土地被第三方占用因素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人注意。
    (2)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抵押、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重大期后事项”、“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拍卖标的价值判断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具体详见备查文件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6〕第2251号),备查文件可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在管理人或大连产权交易所处查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打印、复印或者拍照等)。
    (略)作为评估价值),若优先购买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该部分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由优先购买权人买受,买受人应支付的本项目成交价款扣减对应价款。若优先购买权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则该部分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仍然由买受人买受。其他股东自接(略)买权。
    (4)拍卖标的按现状转让,移交时以现状为准,管理人及大连产权交易所对拍卖标的所作出的说明、信息披露公告所载图片及附件、清单均是参考性说明,不作为拍卖标的瑕疵(含显性、隐形瑕疵)、外观、品质、质量、真伪、数量或损坏程度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拍卖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相关的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进出道路、相邻关系、资产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以资产交接时的现状为准。标的可能存在披露名称、数量、规格、真伪等与实际不符的情况,可能无法正常使用或不存在,并存在合同、发票、凭证等法律文件不全的情形。管理人不保证标的的披露内容与实际一一对应,意向买受人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自行做好充分尽职调查,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未尽职调查的意向买受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无异议。意向买受人一旦做出参与买受的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资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5)拍卖标的涉及部分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未取得权属证明,可能存在违法、违章等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未办理产权证书的房屋或构筑物由意向买受人自行咨询、判断是否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管理人不负责办理产权证书。
    (6)拍卖标的涉及部分资产存在抵押、查封、质押、出租等权利受限的情形,具体以在相关部门登记的资产权属状态为准,买受人须自行查询。解除抵押、查封、质押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标的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管理人不承担解除拍卖标的权利受限状态的责任,也不承担拍卖标的进行权属过户的风险。
    (7)相关配套水、电等可能存在无法正常使用的问题,对此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买受人自行处理。用水、用电等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供应单位申请办理并承担费用。
    (8)破产期间企业持续生产经营,资产不断发生流动变化,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6〕第2251号)仅供参考,请意向买受人在参与买受前现场实勘,在挂牌期间仔细审查标的资产,做好尽职调查工作。标的资产以现状进行交割,标的资产至标的资产交割前的任何变动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略)三户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涉及破产财产转让项目两宗项目,并(略)
     
    2、第二部分破产财产重大事项提示:
    (1)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产权瑕疵事项显示:
    (略),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产权瑕疵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略)尚未进行相关账务处理,即账务在中天石蜡,产权为浩业化工所有。本次评估对于上述2处房屋在中天石蜡房屋建筑物中评估。
    (2)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抵押、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重大期后事项”、“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拍卖标的价值判断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备查文件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6〕第2253号),备查文件可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在管理人或大连产权交易所处查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打印、复印或者拍照等)。
    (略)、盘锦(略) (4)拍卖标的按现状转让,移交时以现状为准,管理人及大连产权交易所对拍卖标的所作出的说明、信息披露公告所载图片及附件、清单均是参考性说明,不作为拍卖标的瑕疵(含显性、隐形瑕疵)、外观、品质、质量、真伪、数量或损坏程度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拍卖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相关的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进出道路、相邻关系、资产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以资产交接时的现状为准。标的可能存在披露名称、数量、规格、真伪等与实际不符的情况,可能无法正常使用或不存在,并存在合同、发票、凭证等法律文件不全的情形。管理人不保证标的的披露内容与实际一一对应,意向买受人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自行做好充分尽职调查,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未尽职调查的意向买受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无异议。意向买受人一旦做出参与买受的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资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5)拍卖标的所涉及的部分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未取得权属证明,可能存在违法、违章等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未办理产权证书的房屋或构筑物由意向买受人自行咨询、判断是否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管理人不负责办理产权证书。
    (6)拍卖标的所涉及的部分资产存在抵押、查封、质押、出租等权利受限的情形,具体以在相关部门登记的资产权属状态为准,买受人须自行查询。解除抵押、查封、质押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标的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管理人不承担解除拍卖标的权利受限状态的责任,也不承担拍卖标的进行权属过户的风险。
    (7)相关配套水、电等可能存在无法正常使用的问题,对此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买受人自行处理。用水、用电等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供应单位申请办理并承担费用。
    (8)破产期间企业持续生产经营,资产不断发生流动变化,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6〕第2253号)仅供参考,请意向买受人在参与买受前现场实勘,在挂牌期间仔细审查标的资产,做好尽职调查工作。标的资产以现状进行交割,标的资产至标的资产交割前的任何变动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略)三户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涉及破产财产转让项目两宗项目,并(略)
    十、相关重要事项:
    竞买人应同时(略)址:
    (略)三户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涉及破产财产转让项目(第六次)网址:
    (略)两户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涉及破产财产转让项目(第六次)网址:
    产权交易机构在收到交易服务费并确认管理人收到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后根据管理人划转交易保证金申请文书将交易保证金(略) 竞买人或买受人慎重考虑各方面带来的影响,将一切风险考虑在内后,自行判断是否参与项目,一旦参与本项目拍卖视为竞买人拍卖意愿表达真实且能够承担拍卖行为带来的各种风险,否则,委托方及拍卖人有权扣除其拍卖保证金作为惩戒。
    本项目相关附件材料以产权交易机构网站内容下载为准。
    (略)
    (略))。
    (略)。成交后,依据溢价情况并以此标准确定“第一部分破产财产”和“第二部分破产财产”各自拍卖成交价格。
    十一、项目时间节点提示:
    大连产权交易所挂牌时间:2026年8月24日–2026年8月30日
    中拍平台报名时间:2026年8月24日–2026年8月30日
    竞买人在大连产权交易所交纳交易保证金时间:经管理人确认受让资格后2个工作日内17:00前
    中拍平台拍卖时间:2026年9月4日09:00开始
    十二、买受人费用相关提示:
    1、交易保证金:(略) 2、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略) 3、大连产权交易所根据所提供的服务收取交易服务费用。
    4、中拍平台使用费由拍卖委托人代付。

    咨询热线:400-601-4000 | 客服热线:400-601-4000 转 8000 | 销售热线:400-601-4000 转 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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