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健康医学院(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计算机相关办公耗材询价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7-09在网上发布:曲靖健康医学院(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计算机相关办公耗材询价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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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曲靖健康医学院(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潜(略)站获取采购信息,并于2026年7月14日 16: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报名信息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G2026-5
    2.项目名称:曲靖健康医学院(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计算机相关办公耗材询价项目
    (略)
    (略)
    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货物供应。
    5.★质量要求:满足相关标准规范及采购人各项标准要求,一次验收合格。
    6.交货(略)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8.物资名称及数量见附件

    采购需求:
    1.供应商应按现场询价单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产品应符合最新的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2.本项目招标价已包含安装、调试、耗材、培训、售后服务、税收、人员等相关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向中标商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所有采购的设备须供应商提供所有产品的送货上门、安装、调试、现场培训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服务。
    4.售后及质保要求
    (1)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5个工作日内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退补产品需在5个工作日内补给。
    (2)质保期≥12个月,成交供应商须设立专人售后,提供7×12小时技术支持热线,6小时内响应解决问题。
    5.若供应商供货产品与中标时响应产品不符,视为虚假应标,我方不予验收,将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二、报名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实行自愿原则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资格信用承诺。供应商未提供资格信用承诺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承诺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格式1:
    资格条件承诺函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需检查核验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根据曲财采[2024]16号文规定,询价申请单位实行自愿原则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资格信用承诺(详见资格条件承诺函)。询价申请单位未提供资格信用承诺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询价申请单位,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承诺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节“格式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规定内容。
    格式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a.供应商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b.供应商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费款所属时期)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承诺;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承诺。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节“格式1资格条件承诺函”。

    2.报名方式:
    (略)须将报名要求的资料(电子版)制作成一个PDF文档,包含(1.营业执照、2.企业法人证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5.格式一或格式二。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材料首页需留投标人姓名、联系(略) 3.报名截止时间:
    本次网上报名时间截止2026年7月14日16:00时,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略) 监督(略)
    三、开启
    现场询价:
    时间:2026年7月16日星期四14:30分;
    (略)
    四、现场报价
    1.本项目不制作标书。
    2.现场报价所需材料:单位公章、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3.各供应商根据甲方所提供采购清单及采购需求进行报价。
    4.本项目为一次报价,无二次报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公告(略)站(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曲靖健康医学院
    地 址:曲靖马龙区龙湖东路1号
    联系方式:(略)

    咨询热线:400-601-4000 | 客服热线:400-601-4000 转 8000 | 销售热线:400-601-4000 转 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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