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瑞祥小区(1#地块)项目二次供水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7-23在网上发布: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瑞祥小区(1#地块)项目二次供水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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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瑞祥小区(1#地块)项目二次供水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略)的委托,就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瑞祥小区(1#地块)项目二次供水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瑞祥小区(1#地块)项目二次供水工程;
    1.2采购编号:TYZB-2026-022;
    1.3建设(略) 1.4项目概况:小区内自来水配套施工;
    1.5采购范围:设计施工图中地下室加压管道、泵房部分的全部内容施工及保修阶段施工工作;
    1.6工期:90日历天;
    1.7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行业标准执行,保证交验合格;
    1.8质保期:一年;
    (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略)类似项目业绩(指: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供水工程或中水工程);备注: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
    (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近三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2.5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供应商自行承诺);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员工且具有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
    2.6信誉要求: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
    (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供应商);
    (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供应商);
    供应商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至开标结束前。
    2.7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结果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2)代表本单位参加磋商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具有劳动合同及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3.1时间:2026年07月24日至2026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招标部(地址:郑州(略)(略),售后不退。
    3.4方式:现场领取(携带U盘),须提供的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社保缴纳证明;
    ②营业执照副本。
    供应商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略)
    四、响应文件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4.2响应文件递交(略)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5.1时间:2026年08月0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2(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略)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略) 地址:郑州市经开第八大街86号
    (略) (略)(略)
    地址:郑州(略) (略) 联系(略)(略)党群纪检部
    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 86号
    (略) 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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