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植物源甲基硒工厂劳务用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7-23在网上发布:紫阳县植物源甲基硒工厂劳务用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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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阳县植物源甲基硒工厂劳务用工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0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CZB-2026-010
    项目名称:紫阳县植物源甲基硒工厂劳务用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略)
    (略)
    合同履行期限: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紫阳县植物源甲基硒工厂劳务用工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需要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紫阳县植物源甲基硒工厂劳务用工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或2025度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略)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招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7)供应商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书面说明);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3日至2026年07月30日,每天09:00:00至12:00:00,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4日 16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略)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04日 16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略)
    地址:陕西省安康(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略)
    地址:陕西省西安(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略)

    咨询热线:400-601-4000 | 客服热线:400-601-4000 转 8000 | 销售热线:400-601-4000 转 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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