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V电气系统零部件材料一批综合评审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02在网上发布:ROV电气系统零部件材料一批综合评审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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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V电气系统零部件材料一批综合评审公告发布时间:2026-09-02 09:30:00








    项目名称


    报名时间


    采购内容


    周期类型


    交货类型


    报价类型


    报价次数


    采购包组名称
    品牌
    型号
    数量
    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略)

    项目需求


    项目附件


    ROV电气系统零部件材料一批
    项目编号
    CD-(略)86
    2026-09-02 09:30:00 至 2026-09-04 17:00:00
    报价时间
    2026-09-07 09:00:00 至 2026-09-07 17:00:00
    ROV电气系统零部件材料
    采购品目
    货物
    交货期
    周期内容
    自合同签订后15周内
    无
    交货内容
    无
    总价
    报价是否含税
    是
    成交方式
    综合评分法
    1
    报价间隔
    无
    报价规则
    (略)名称及报价金额
    ROV电气系统零部件材料一批
    详见项目需求书
    详见项目需求书
    1
    批
    123980
    无
    国家深海基地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
    (略)
    船装中心采购人
    代理机构(略)
    黄小姐
    代理机构联系(略)
    (略)


    一、本项目通过云采链线上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

    二、语言要求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平台就有关项目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文件或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略)将被列入平台黑名单,永久不得参与平台的项目。

    四、综合评分须知

    1.综合评分说明

    1)参与综合评分的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项目有关的费用,不论综合评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参与综合评分的供应商必须按综合评分附件的格式填写,不得随意增加或删除表格内容。除单价、金额或项目要求填写的内容外,不得擅自改动综合评分附件内容,否则将有可能影响成交结果,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3)若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完成本项目,则采购人有权利保留追究责任。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可重新启动采购或按综合评分公告规定顺延推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5)若本项目综合评分采购失败,采购人将重新采购,届时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决定重新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

    6)成交供应商若无正当理由恶意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重新组织的综合评分采购活动。

    7)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审核或复核参与综合评分的供应商所提交的综合评分资料时,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期间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相关的失信记录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的不良情形,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力。

    (略)的意见。

    9)参与本次综合评分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综合评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服务要求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综合评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参与项目所上传的文件没有对综合评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参与评审项目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0)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或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11)成交供应商应在项目结果发布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若采购单位无签订合同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在项目结果发布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约定项目执行事宜;否则将有可能被取消成交资格。

    12)若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存在假冒伪劣等品质问题或提供的服务质量低下或存在拖延影响项目进程等问题,经采购人确认,将列入该采购人黑名单,1年内不得参与该采购人的所有项目且采购人有权利保留追究责任。

    13)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应提供正确、畅通的联系方式,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供应商所填写的联系方式无法与供应商及时取得联系,相关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响应资格,且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供应商认为评审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按照云采链平台相关指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质疑,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15)本综合评分公告和综合评分文件的解释权归“云采链线上采购一体化平台”所有。

    2.综合评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综合评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在云采链平台上发布澄清(更正/变更)公告。

    2)无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是否影响综合评分,平台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所有的报名供应商;报名供应商应按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报名截止时间少于一个工作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相应顺延报名的截止时间。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综合评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3.报名要求(参与综合评分的供应商资质要求: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并对上传的报名文件资料承担责任)

    (略)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在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且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综合评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3)本项目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4.报价要求(报价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并对上传的响应文件资料承担责任)

    1)通过报名供应商应根据本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响应,同时按本公告要求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并上传相应报价附件(供应商须在系统报价环节上传响应文件并报价,响应文件请按照本文件第三章响应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商务、技术部分评审资料文件进行编制整理后打印,每页加盖公章后扫描成一个PDF上传)。

    2)报价机会仅为1次,供应商应谨慎提交报价,由于错传、漏传、填错等原因导致的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确定成交候选人

    1)本项目以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参与评审的专家按照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就各个供应商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价格状况及其对本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相加得出其综合得分,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6.无效参与

    1)响应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超过项目对应产品单项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

    2)参与综合评分的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要求的资质文件,如果不按公告规定或综合评分文件要求等相关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资质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3)参与综合评分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4)所有参与评审提供的响应文件,供应商落款的文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5)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不接受总价优惠折扣形式的报价,供应商应将对项目的优惠直接在清单报价中体现出来。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6)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属于响应无效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参与项目,其参与无效:

    a)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综合评分项目;

    b)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c)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综合评分事宜;

    d)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IP地址参与综合评分;

    e)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略)
    f)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g)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淆;

    h)不同供应商的平台使用费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综合评分活动失败

    1)出现下列情况的,本次综合评分活动失败:

    a)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

    b)有效参与评审的供应商不足3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8.平台使用费

    1)成交供应商须向平台供应商云采链线上采购一体化平台缴纳平台使用费,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四舍五入取整数)。

    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必须按综合评分公告等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平台使用费。

    3)如确实因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并提供相关的证明;如逾期,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平台使用费。

    五、联系方式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云采链互联服务平台”,即可在线咨询相关事项。


    请(略)



    (略)


    2026年09月02日




    咨询热线:400-601-4000 | 客服热线:400-601-4000 转 8000 | 销售热线:400-601-4000 转 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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