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邕武路3-1号南宁市环卫公寓公共租赁住房1号楼1-0103号商铺[GXCQJY25-1114(7)-2]公告(截止时间: 2026-09-09)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02在网上发布:南宁市兴宁区邕武路3-1号南宁市环卫公寓公共租赁住房1号楼1-0103号商铺[GXCQJY25-1114(7)-2]公告(截止时间: 2026-09-09)。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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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略)

    标的名称
    项目编码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
    是否涉及优先权

    南宁(略)

    DSCQ2026F7C(略)

    挂牌价格

    (略)/月

    月租金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8-06


    不涉及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9-09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信息
    标的信息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资产处置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

    价款支付方式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其他类型保证金处置方式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租赁期限
    面积
    面积单位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
    交纳注意事项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保证金处置方式
    披露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交易须知
    风险提示

    本次公开招租标的(略)
    本次招租商铺按现状招租,租赁场所的状况以招租公告和现场实地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了解挂牌标的的权证、现状、相关费用等基本情况。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对报名标的现状及其相关费用、租赁面积等情况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表示认可,并愿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负全部责任。
    (略)(以下简称“广西交易所集团”)查阅。

    资产招租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参考建筑面积(㎡)

    经营范围

    租期

    (略)/月)

    (略)

    备注


    1

    南宁(略)
    79.85

    商业


    3年


    1,940.36


    3,000.00

    空置


    2

    南宁(略)
    79.85

    商业


    3年


    1,940.36


    3,000.00

    空置


    3

    南宁(略)
    79.85

    商业


    3年


    1,940.36


    3,000.00

    空置


    4

    南宁(略)
    79.85

    商业


    3年


    1,940.36


    3,000.00

    空置


    5

    南宁(略)
    79.85

    商业


    3年


    1,940.36


    3,000.00

    空置


    6

    南宁(略)
    72.87

    商业


    3年


    1,770.75


    3,000.00

    空置


    7

    南宁(略)
    79.85

    商业


    3年


    1,940.36


    3,000.00

    空置


    8

    南宁(略)
    79.85

    商业


    3年


    1,940.36


    3,000.00

    空置


    9

    南宁(略)
    100.57

    商业


    3年


    2,443.86


    3,000.00

    空置


    10

    南宁(略)
    53.61

    商业


    3年


    1,543.97


    3,000.00

    空置


    备注:


    1、意向承租方需到现场了解商铺状况,详情请与现场管理方联系,联系(略) 2、上述面积仅供参考,成交月租金金额不因面积的变化增加或调减。
    3、其他约定详见附件租赁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4、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与竞租标的相对应,报名时必须明确填写意向标的序号。

    序号

    标的名称

    参考建筑面积(㎡)

    经营范围

    租期

    (略)/月)

    (略)

    备注


    2

    南宁(略)
    79.85

    商业


    3年


    1,940.36


    3,000.00

    空置

    ——

    资产处置方基本情况
    资产处置方名称
    资产处置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南宁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略)522016D

    (略)/月

    分期


    1. 意向承租方应(略)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2. 承租方必须在接到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竞租申请与承诺书》规定的标准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3. 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以转账方式支付约定的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1. 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 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相当于租赁合同首年2个月租金的数额。


    1. 须为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法人、非法人组织需提交的材料: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由广西交易所集团提供范本);
    2.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负责人身份证;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有);
    5.铺面状况确认书;
    6.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需提交的材料:
    1.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由广西交易所集团提供范本文件);
    2. 个人身份证;
    3.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有);
    4. 铺面状况确认书;
    5. 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1. 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加按手印(自然人)的复印件。
          2. 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自然人报名材料
    文件名称
    操作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必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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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铺面状况确认书
    (必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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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览

    企业或其他机构报名材料
    文件名称
    操作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必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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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览

    铺面状况确认书
    (必传)

    下载

    预览

    1、租金支付为一次支付3个月的租金,即每季度支付一次。在合同签订之日交付第一期租金,第二次交付租金在第一次交付租金之后的第三个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前交付,以此类推。
    2、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 出租方给予承租方7 天的宽限期,从第 8 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1%加收滞纳金。
    (略)签订装修合同及承诺书后方可进行装修。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商铺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4、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5、承租方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己申请安装(略)
             6、不得私自转租,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转租无效。
    7、意向承租方需到现场了解商铺状况,详情请与现场管理方联系,联系(略) 8、上述面积仅供参考,成交月租金金额不因面积的变化增加或调减。
    9、其他约定详见附件租赁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10、南宁(略)

    3年
    79.85
    m2

    (略)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2026-09-09 17:00:00


    1. 交纳资金以到达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2. 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

    3. 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4. 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广西交易所集团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略)
    中信银行南宁青秀支行
    8(略)(略)


    1.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广西交易所集团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广西交易所集团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广西交易所集团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他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名称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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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铺面状况确认书.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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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环卫公寓租赁合同.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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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其他方式(由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该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网络竞价

    (略)


    类型
    文件名称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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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记录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docx
    铺面状况确认书.docx
    南宁市环卫公寓租赁合同.pdf

    咨询热线:400-601-4000 | 客服热线:400-601-4000 转 8000 | 销售热线:400-601-4000 转 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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