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烟草公司襄城县分公司2026年许昌襄城县分公司卷烟零售终端建设物资采购项目-竞争谈判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02在网上发布:许昌市烟草公司襄城县分公司2026年许昌襄城县分公司卷烟零售终端建设物资采购项目-竞争谈判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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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卷烟零售终端建设物资采购项目-竞争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2 17:09:08 














    (略)卷烟零售终端建设物资采购项目
    竞争谈判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许昌市
    一、采购条件
    (略)。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谈判。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略)(人民币)
    采购内容与范围:
    (略)卷烟零售终端建设物资采购项目,项目已完成上级审批,纳入年度采购计划,资金落实到位,具备实施条件。
    2.2采购范围:门头、灯箱、侧招、终端标识等物资及维修。
    2.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供货、安装。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5交货(略) 2.6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发光类灯箱光源、电源质保期24个月,其它材质质保期12个月)。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略)卷烟零售终端建设物资采购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略)卷烟零售终端建设物资采购项目;
    3.1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文件中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相关证照)。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附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文件中附2025年度投标人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附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文件中按照本章第七条7.2提供承诺)。
    3.3信誉要求:
    3.3.1供应商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行贿犯罪情况,自2023年 8月1日以来“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司法机关裁定存(略)站首页注册(略)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如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须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
    3.3.2供应商(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须提供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供应商自2023年 8月1日以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输入企业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输入“网页内组织机构代码一栏”)、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共计2项)进行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
    3.3.3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 8月1日以来)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停或取消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供应商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略)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略)后由采购人现场确认;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4其他要求
    3.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略)站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版,报告生成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2.响应文件中附承诺书)。
    3.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4.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9月3日00时00分00秒---2026年9月8日00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4.1(略) 4.2(略) 4.3勾选对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并选择标书费支付方式。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提交支付记录,即可获得下载采购文件的权限。(注:关于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略)(略),�(略) 备注:汇款凭证的用途栏或空白处应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如有)+文件费”,项目名称可简写。付款后,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略) 4.5潜在供应商完成费用支付后即获得下载采购文件的权限。未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的,潜在供应商无法获得下载采购文件权限,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4.6领取采购文件成功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谈判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0日10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
    5.1递交方式:本项目采取线下开评标方式
    5.2递交(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9月10日10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6.1开标方式:本项目采取线下开评标方式
    6.2开标(略) 七、其他公告内容
    (略)内网》发布。
    7.2承诺书
     
    书面承诺
     
    (略)
    1.我方近三年(2023年8月1日以来)没有(略)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我方近三年(2023年8月1日以来)没有(略)站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3.我方近三年(2023年8月1日以来)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停或取消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
    4.我方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我方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6.我方没有在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暂停或取消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略)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略)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内的供应商。
    9.我方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的情形。
    10.我方非联合体投标;我方承诺中标后不转包。
    11.我方承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
    12.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方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方同意招标人拒绝我方的投标、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方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13.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我方积极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特此承诺。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八、监督部门
    (略)党建人事科((略))。
    九、联系方式
    (略) 地址:许昌市襄城县迎宾路906号
    (略) (略)(略)
    地  址:郑州(略) (略) 电  话:(略)
    电子(略)
    (略)(略)(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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