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集团大连大豆科技有限公司一批报废资产转让项目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14在网上发布:九三集团大连大豆科技有限公司一批报废资产转让项目。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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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略) 联系(略) 项目咨询(略) 联系(略) 请意向受让方在2026年9月18日上午9:00自行前往转让标的所在地实地集中踏勘,(略)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交易品类
    项目概述
    现场展示预约报名
    现场展示相关情况

    (略)一批报废资产转让项目
    DL2026ZC005100
    监测编号
    GR2026DL(略)



    资产转让




    资产类别
    废旧物资
    转让标的为一批报废资产,主要包括:冷却循环水泵、电动葫芦、常压冷凝器、解析塔、大豆输送刮板、大豆加热器吸风机、清理筛集皮绞龙、粉碎粕输送绞龙、蒸发冷凝器、软化锅、可燃气探头、气密性湿粕输送机、混合油过滤器、E123毛油干燥器、预浸二车间豆皮彩板房、破碎辊、破碎齿辊、冷凝器、散热器、贫溶矿物油冷却器、毛油冷却器、电焊机350V、斗式提升机(含塔架)、混流大豆烘干塔、刮板输送机(38M)、屏蔽电泵、消化炉、合力叉车等。转让标的整体打包转让,不检斤、不提供资产明细,转让标的数量、完整性、品质、瑕疵及新旧程度等情况均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交接具体事宜由转让方负责协调。
    不涉及
    请意向受让方在2026年9月18日上午9:00自行前往转让标的所在地实地集中踏勘,(略)

    资产信息
    名称
    规格型号
    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一批报废资产
    计量单位
    /
    数量
    1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项目视频
    项目vr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转让方类型
    是否国有
    注册地(地址)
    企业类型
    注册资本 (人民币)
    所属行业
    内部决策情况
    (略)
    9(略)56565J
    所在地区
    辽宁省/大连市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是否联合转让


    辽宁省大连保税区北良港内
    经营规模
    小型
    (略)
    经济类型
    (略)(企业)

    (略)

    法定代表人
    陈凤伟
    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
    金融分类
    董事会决议

    国资监管机构

    上级批准单位

    批准日期
    财政部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略)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2026-08-21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披露事项
    受让方资格条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项目咨询(略)
    张先生,孙先生
    项目咨询(略)
    (略)(略)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企业。营业执照应包含再生资源回收、废旧金属回收或废旧物资回收等经营范围。

    1、本项目挂牌底价包含增值税(税率以实际为准,发票开具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转让标的(略)
    3、其他披露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5]第5370号)。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略)站(
    (2)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略)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略)、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网络竞价须知》约定的标准执行,全部由受让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3、本项目交易过户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略)
    (1)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受让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①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资产交割清运的;②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确定的标的物进行拆运的;③受让方在资产交割清运过程中给转让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④对标的资产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未依法满足污染防治要求;⑤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及交易规则等情形的。
    (2)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受让方(不涉及履约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标的资产全部拆运结束且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向受让方原路径无息退还。
    5、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若出现“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3)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
    (4)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进行转让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等的交接。受让方核查验收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
    (5)同意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接单》后5个工作日内,大连产权交易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结算账户。
    (略)作为违约金。
    (7)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按照公告确定的标的物进行拆运,如果出现超范围拆运等原因给转让方或其他单位造成损失,转让方有权对受让方要求赔偿损失直至取消其拆运资格,并保留最终对受让方进一步追索的权利。
    (8)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按照转让方要求进行运输作业,自行负责运输、装卸,遵守转让方场所人员和车辆等进出相关规定,运输所需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运输所需相关审批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协调转让方办理。
    (9)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绝对服从转让方的现场管理和全面调动指挥,加强对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采暖、电业、给排水、天然气、有线电视等)的保护,若因拆运导致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损坏,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同时转让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场并追究其经济补偿及相关法律责任。
    (10)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拆运标的物期间自行做好防火、防水、人身等安全防护措施,若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概不负责。
    (11)承诺具备再生资源回收能力(包括不限于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禁止废弃和污染,能够依法满足污染防治要求。若出现违法、违规回收情形,同意就此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及赔偿,与转让方无关。
    (12)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拆运结束时应做到场地平整、干净整洁,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
    (13)同意转让标的(略)
    (14)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6、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大连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7、本项目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挂牌公告信息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交易条件
    交易条件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说明
    意向方审核级别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优先受让权情况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易保证金金额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
    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网络竞价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不涉及

    (略)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一次性支付  


    一次性支付,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略)


    大交所代收取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受让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①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资产交割清运的;②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确定的标的物进行拆运的;③受让方在资产交割清运过程中给转让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④对标的资产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未依法满足污染防治要求;⑤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及交易规则等情形的。

    受让方(不涉及履约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标的资产全部拆运结束且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向受让方原路径无息退还。

    挂牌公告及联系方式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延牌情况
    项目报名
    报名QQ
    现场报名地址
    征集到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长延长周期数:40 个,
    延牌周期:5 个工作日。
    目前已延牌个周期,已延长个工作日

    谷女士

    报名(略)
    (略)

    网上报名地址



    大连(略)

    补充披露信息
    披露调整日期
    补充披露标题
    补充披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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