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海参崴营业部非机场提供的其他类地面代理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9-14
(略)(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海参崴非机场提供的其他类地面代理服务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2026年海参崴营业部非机场提供的其他类地面代理服务。1.2 项目编号:CZ
(略)。1.3 项目类别:服务类。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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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单价限价(单位:人民币) |
总价限价(单位:人民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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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为海参崴营业部提供地面代理服务 |
1 |
152917.2 |
1529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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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529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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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均为不含税价。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2026年实际使用量和2027年核准的预算金额核算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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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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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为海参崴营业部提供地面代理服务 |
海参崴 |
2026年12月1日起。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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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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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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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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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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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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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直接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