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石化公司储罐区防火堤及化验楼分析室隐患治理项目-临时-1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15在网上发布:长庆石化公司储罐区防火堤及化验楼分析室隐患治理项目-临时-1。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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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储罐区防火堤隐患治理项目(一期)等:
    (略)化验楼分析室隐患治理项目:
    (1)分析室电气安全隐患整改
    1)规范线路敷设:对现场电气线路进行全面检测,排查并更换老旧、破损及故障电缆;同步增设铝合金线槽,对线路进行统一梳理、规范铺设。
    2)完善漏电保护配置:更换现有普通空开为漏电保护空开,为分析间的配电箱及各分路逐一配置符合规格的漏电保护装置,满足检验场所电气安全防护标准。
    (2)屋面防水及吊顶坍塌隐患整改
    1)屋面防水翻新:按规范流程分层施工,先干铺玻纤布或涂刷一道低强度等级砂浆作为隔离层;防水层采用新型聚合物水泥防水防腐涂料;防水层施工完成后,浇筑细石混凝土找平层,最后铺设陶土砖作为屋面保护层,增强屋面承重及防水耐久性,彻底解决屋顶漏水问题。
    2)吊顶更换及安全防护:拆除一至三层分析间受损的吊顶石膏板面层及轻钢龙骨,更换新石膏板面层及配套轻钢龙骨。
    隐患治理后可以消除化验楼分析室设备损坏、人员触电、人员被砸伤、着火等风险。
    (略)储罐区防火堤隐患治理项目(一期):
    (略)
    (略)
    (略)
    通过对防火堤及围堰内地面的修复,保证事故应急状态防护设施有效运行,避免罐区物料泄漏后引发次生灾害,降低环境风险与安全隐患。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模式:一单一招标段数量:1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1:2026-10-30 00:00项目类别分类: 序号大类编码大类名称中类编码中类名称小类编码小类名称
    1 S08 QHSEEn 服务 S0803 安全服务 S(略) 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服务
    (略)储罐区防火堤隐患治理项目(一期)等。详见一、项目基本情况2.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主要投标人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略)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
    3.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合格、有效的,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5年但距2026年审计周期不足整月,或成立于2026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建筑工程施工、土建施工)。
    6.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略)站(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略)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略)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项目负责人(经理)资质资格要求
    8.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8.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8.3项目经理近三年(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具有1项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9.1项目负责人(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并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复印件。
    9.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10.其他要求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项目负责人(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承担相应工作。其他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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