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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LYZZB-2026-007 |
项目名称 |
大荣村蔬菜产业配套项目 |
招标人 |
和县历阳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建设地点 |
和县历阳镇 |
建设规模 |
主要内容为:新建12m*4.2m*3m保鲜冷库一座,配套分拣台2组,推车2辆,小型电动叉车2辆(含10个托盘),一体式蔬菜打包机1台,办公桌椅2套,配套电脑、打印机各1台,及配套60KVA美式箱式变电站(内含200KVA变压器1台)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30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1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30日 |
质量要求 |
合格 |
招标范围 |
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
项目控制价 |
(略)。 |
下浮比例
及成交价 |
本项目本工程下浮比例为8 %。 (略),中标价其相应子目综合单价同比例下浮。 |
比选单位
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比选单位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4、信誉要求:
(1)比选单位和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比选单位和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内的地级市(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5、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6、比选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比选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比选单位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比选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比选单位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注:以上(1)-(4)项仅以比选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
投标步骤 |
1、本工程投标步骤:
比选单位必须在比选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比选地点,进行比选登记。
比选单位在比选时间截止前未到达指定比选地点,视为自动放弃该工程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略)也可以另行委托人参加(需提供身份证、授权书),否则该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该工程投标。 |
投标报名 |
(略)(建筑之乡大厦413室)报名。(节假日除外)
2、本工程不提供纸质版招标资料,资料下载不需缴纳费用。
3、报名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安全B证等(以上提供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报名不退)。
4、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9月18日17:30分(北京时间) |
比选时间和地点 |
1、比选时间:2026年9月20日9:00分(北京时间)
2、比选(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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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保證金和履约保证金 |
(略),投标单位携带至现场并自行保管,开标后中标单位将投標保證金交纳招标人作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计中标价的10%,不足部分中标单位自行补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退还,不计息)。
名 称:和县历阳镇财政所;
(略)
账 号:(略)(略)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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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服务费 |
(略)整(含控制价编制费);比选结束后三日内,成交人确认招标代理服务费,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人不按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视为放弃成交。 |
比选办法 |
(略)的比选单位中随机产生,不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成交人的排序方法如下:
(1)按照投标单位报名顺序,对所有按招标公告规定可以参与的投标单位进行统一编号,一个投标单位对应一个号码;
(2)由招标人通过随机摇号方式选取现场一名投标人,再由该投标人通过公开随机摇号方式抽取号码,抽取的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不再组织专家评审。按以下步骤公开随机抽取号码。
①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家数大于或等于100家,则按个位、十位、百位数的顺序抽取。【例如:总家数为168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9作为十位数,最后抽取0~1作为百位数。】。最后将以上抽取的百位、十位、个位数组成一个号码,该号码对应的投标单位即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注:若通过上述程序抽取产生的个位、十位、百位数组成的号码没有对应的供应商,则重新抽取百位数,但十位数、个位数不再重新抽取,十位数、个位数采用原来的相应数值。
②若参与本项目家数小于100家则直接抽取1~99号球,抽取的号码对应的投标单位即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3)按以上程序确定的投标单位,如不符合本项目公告要求的,则按照规定的编号进行顺延;若顺延至最后一个号码仍无符合本项目公告中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则继续从报名序号1号进行顺延;全部顺延完毕,均无符合本项目公告中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则本项目将重新组织招标。
(4)招标代理机构与中标人确认后,(略)站发布该项目中标公告。
成交人在比选结束后3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与建设单位签订承揽合同。 |
特别提示1 |
1、参与比选单位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本项目成交人的中标资格:
(1)中标后,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项目合同的;
(2)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工期、质量等合同条款的;
(3)发生较大级(含较大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
(4)县公管局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在对工程实施监管过程中,发现成交企业有转包、违法分包、中途毁约、拖欠农民工工资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5)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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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2 |
1、自愿参加的比选单位,对本项目的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时间截止2日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同比选单位接受本项目控制价,一旦中标,招标人不接受成交人对招标资料提出的异议和投诉。
2、比选单位投标前需自行勘察现场并对施工全过程作出正确的评估和安排。一旦中标,招标人不接受成交人针对现场原有状况提出的异议。
3、若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或者拒绝签订合同,招标人将报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处理。 (略)任职。 |
联系方式 |
(略)
地 址:和县历阳镇
(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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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地址:建筑之乡大厦413室
(略)
电 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