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信息
1、本次出租标的详细位置、建筑面积等相关信息详见《资产招租明细表》,《资产招租明细表》仅作为参考或预估,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查看标的及标的咨询(略)
2、本次拟出租标的为闲置状态。
3、出租用途:出租标的的使用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划,租赁用途所产生的噪音和污染须符合国家标准、不会对周边环境(住宅小区)造成影响,不得用于从事国家规定禁止的行业,可经营服装、箱包、日杂、餐饮等业务。
4、出租期限:本次拟出租标的租赁期限为1至2年,采用整年租赁制。竞价成功后,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次性选择租赁年限(以整年为最小单位),选定后不可变更。租赁期限以完整年度为单位计算,最短不低于1年,最长不超过2年。
5、租金上涨:租金无递增;租金为含税价格。
6、竞价规则: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意向承租方(略)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略)的正整数倍,最高不超过10倍。
7、是否有优先权:否
8、是否有保留价:否 |
标的信息(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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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1. 风险提示。 (略)
(2) 租赁期内,承租方为出租标的的实际管理人,应对出租标的负有妥善管理的义务;因此租赁期内出租标的内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或意外事故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均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需自行维修。
(3) 承租方应根据其租赁用途,在参与竞租前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该租赁物是否能够办理相关经营性资质及审批文件。竞租成功后,承租方因不能办理相关经营性资质及审批文件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 标的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
(1) 标的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 本次拟出租标的通水、电、气,具体相关情况,以现场实际看样为准。
(3) 租金的支付: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向出租方支付首期租用租赁物的有关费用。租赁物的租赁费和市场服务费按月缴交;第一期租金在本协议签署之日缴纳给出租方,之后每期租金应在上个周期结束当月25日缴纳给出租方。租金已含市场服务费,不含水、电、垃圾转运费、气及物业管理、场地“三包”等费用。
(4) 标的租赁相关税费由出租方负责。出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日内向承租方移交标的。
(5) 物业费:无。
(6) 其他费用:承租方在租赁使用标的的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水、电、垃圾转运费、气及物业管理、场地“三包”等相关费用及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所需的证件、电视、(略)
(7) 免租期:15天的装修免租期。
(8) 特别提示:
① 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因故需中途退租的,除已交的租金、市场服务管理费不予退还外,承租方所交租赁保证金归出租方所有。 (略)授权出租方委托管理的资产,标的未设立居住权,招租标的有产权证。特别提示各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须向出租方核实出租标的的权证办理情况,以免成交后给承租方后续的经营或办证等情况造成影响。同时出租方承诺,若该租赁标的成交后,将积极配合承租方办理相关证照或经营事宜,具体办证情况以国家相关规定为准。因国家或地方政策改变、政府文件要求地块处置等原因需要提前终止(解除)租赁合同的,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出租方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9) 其他事项详见各《租赁(样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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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
(略)/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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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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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1.承租方应于竞价成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
2.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3.出租标的的租金由租赁双方自行结算。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
其他类型保证金处置方式
承租方须在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时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租赁合同结束后,若未违反租赁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将无息全额退还。 |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当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企业非法人、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次出租不允许联合体承租;
3.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交纳相应标的的交易保证金;
4.意向承租方还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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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材料
自然人报名材料
文件名称
操作
承诺书(请下载,个人报名请签字加盖手印,机构报名请加盖公章,拍照上传)
(必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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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预览 |
企业或其他机构报名材料
文件名称
操作
承诺书(请下载,个人报名请签字加盖手印,机构报名请加盖公章,拍照上传)
(必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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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预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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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网络竞价程序
1. 账户注册、报名
本次的竞价拍卖全部通过网上进行,意向承租方首先需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如果您已有竞价账户并已实名认证,则无需再次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竞价的,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完成账户注册及实名认证。
2. 竞价(略)
意向承租方应于网络竞价《拍卖公告》规定的公告期和竞价时间内(略)
3. 网络竞价
网络竞价分为限时竞价周期和延时竞价周期(分别称为“竞价周期”和“延时周期”)两个阶段。
限时竞价周期:在标的的限时竞价周期内意向承租方可随时出价。
延时竞价周期:即当限时竞价周期结束前的2分钟之内,如果有新的报价出现,则延时竞价周期启动,并在限时竞价结束后系统自动延长竞价时间2分钟,若在延长的2分钟内又有新的报价出现,则从新的报价时间起再延长2分钟的竞价时间,如此循环往复直到某个延时周期结束没有新的报价出现,则竞价结束。
特别提示:上述时间以技术支持方的服务器时间和服务器接收出价的时间为准。因延时竞价时间很短,意向承租方如拟参与标的的竞价,应当(略)和支付保证金,以免耽误出价。如果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已经对标的出价,应当在竞价结束前及时关注出价和成交情况。
4. 竞价成交:竞价结束时,系统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报价及承租方,并自动弹出成交提示信息。
(二)办理成交手续 (略)指定签约地点办理成交确认手续,支付交易服务费,并签署《成交确认书》。签约(略)(略)指定账户。
3. 办理成交确认手续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
(1)承租方为自然人
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身份证信息须与报名的信息一致;
(2)承租方为法人
由代表法人参与网上竞价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并提供以下资料:
a.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1份;
b.《法人机构委托代理人竞价证明书》原件1份;
c.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d.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其他事项
1. 意向承租方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名称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略)
2. 因意向承租方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1)因账户注册不及时或保证金交纳不及时而导致注册账户无法参与竞拍的;
(2)因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交易保证金无法缴纳和退还无法办理的;
(3)未及时关注相关竞价活动信息的;
(4)由于意向承租方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
(5)网络竞价的时间以竞价页面时间为准,由于意向承租方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页面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6)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网络竞价中断或竞价结果异常的,交易各方均不承担责任。
3. 网络竞价拍卖的《拍卖公告》及相关配套文件,均作为《成交确认书》的有效附件,并与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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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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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
2026-09-22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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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 |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略) |
开户行
中国银行玉林分行营业部 |
账号
(略) |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承租方后保证金处置 (略)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后,交易保证金余额无息退还给承租人。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略)有权不予退还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拍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并将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1. 提供虚假资料致使交易(竞价)无效;
2. 做出有效报价后反悔或竞价成功后放弃受让; (略)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
4. 受让(竞价)成功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交易服务费;
5. 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6. 扰乱竞价秩序,使竞价活动无法进行;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略)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意向承租方和出租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出租方的指定账户。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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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pdf |
下载
预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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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船商城租赁清单.pdf |
下载
预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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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7个自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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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7个自然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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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格意向承租方
动态报价 |
交易须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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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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