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管理体系梳理与建设服务(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22在网上发布:物资管理体系梳理与建设服务(二次)询比采购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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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资管理体系梳理与建设服务(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略),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与响应。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物资管理体系梳理与建设服务(二次)
    2.项目编号:HZDZB-GC-(略)
    (略)各场站仓库物资管理标准化、数字化水平不足,在业财管控、物资编码、余料管理、岗位责任等方面存在明显短板及合规隐患进行指导优化服务,具体要实现账实统一相符、物资实现全程留痕追溯全面梳理现有系统功能、物资管理业务流程,统一物资数据标准,编制完成全套标准化管理表单及制度初稿。完成各个场站所有物资全面盘点,实现一物一码、一库一位、标签全覆盖,完成存量数据标准化初始化。工程余料退库验收标准等
    4.服务/施工/交货(略) 5.服务期/工期/供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
    (略)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自然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2.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份类似项目业绩(响应文件须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增值税发票及增值税发票查验信息,发票金额不作要求,但发票中体现的买卖双方的名称应与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必须一致。提供上述材料不齐全或内容不齐全或提供增值税发票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验结果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3.财务要求:
    (略)成立年度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的承诺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信誉要求:
    (1)供应商(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文件须附查询截图);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文件须附查询截图);
    (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响应文件须附查询截图);
    (4)供应商(略)”企业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响应文件须附查询截图)。
    (5)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状态(响应文件须附加盖公章的承诺书,详见响应文件第六章附件);
    (略)成立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的承诺书);注:以上行为认定均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中明确认定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情形为准,未明确认定或其他相近(似)的认定一律不予认可,时间按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的落款时间为准计算。
    5.其他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响应文件须附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
    (2)供应商具有合法的税务登记,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响应文件须附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
    6.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10月13日09时30分,(略) 2.本项目不收取询比采购文件费,平台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通过平台“我的工作台”点击“寻找招标项目”找(略)文件。
    4.现场技术支持:针对供应商注册、下载文件、CA证书办理(北京CA)、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略)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09时30分。
    2.递交(略) 六、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10月13日09时30分。
    2.开启响应文件(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八、监督部门
    (略)
    九、联系方式
    (略)
    地    址:鄂尔多斯(略) (略) 联系(略)(略)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略) (略) (略)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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